七部门“定规矩” 直播带货行业迎大考
4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网络直播营销“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63.380,,0.62,,0.99%)”各项要素纳入监管范围。
2021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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