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张佳乐 李小飞)

校园食堂里,校长将和学生们吃同一锅饭;直播间里卖零食的主播,不能再对货品来源一问三不知;一家小菜店卖了几十块钱的不合格蔬菜,也不至于被“一刀切”罚到倾家荡产。这些变化,正随着一份征求意见稿进入公众视野。
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0日。这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2015年全面修订以来,又一次大规模系统性修订。现行法共10章14节154条,征求意见稿调整为10章16节191条,新增37条、修改93条。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此次修法聚焦的正是“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等食品新业态蓬勃发展,但相关法律滞后,容易出现监管盲区”这一现实矛盾。
在诸多修订内容中,最受关注的突破集中在四个方向。
智慧监管正式入法,AI巡查有了法律授权。征求意见稿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将实时监控视频信息接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同时赋予监管部门物联网监控、视频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权限。这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将从过去主要依赖“人到现场看”的模式,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的智慧巡查。对于海量的食品经营主体而言,这一制度设计的意义在于:监管手段终于追上了业态变化的脚步。
校园食品安全从“部门规章”升格为“法律专节”。征求意见稿增设“学校食品安全”专节,确立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人民日报客户端在报道中指出,近年来江西“鼠头鸭脖”、云南长丰臭肉等个案严重冲击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感,而此前“仅靠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权威性不够、刚性约束不足”,此番提升立法层级,意在强化法律刚性约束。
“网络食品经营”独立成节,直播间不再是法外之地。征求意见稿实行分级备案管理,明确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各方主体责任,并规定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主体责任。在此之前,针对网络食品的监管规则分散在多个部门规章中,层级较低,对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形态的回应明显不足。此次以专节形式整合规范,填补了新业态的法律空白。
罚款计算方式全面调整,直指“小过重罚”顽疾。征求意见稿将主要处罚条款统一改为“货值金额倍数罚”,替代原有的定额罚模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春雷分析指出,原法以“货值金额一万元”为界,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五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导致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面临相同的最低罚款,定额罚与倍数罚之间存在逻辑断裂。调整后,低货值端以保底确保威慑力,高货值端以倍数使罚款随违法规模递增,“实现了处罚力度与违法危害程度的动态匹配”。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上作出重要调整:将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主体从“消费者”限缩为“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的消费者”,将职业打假人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魏麟认为,这一修改回应了实践中职业索赔泛滥、恶意诉讼频发的问题,从法律层面确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的裁判规则。
其他修订亮点还包括: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从食品本身拓展至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并实施备案管理;设立邮政快递企业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堵住食品运输环节的监管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并非“另起炉灶”。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后已明确建议“尽快启动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工作”,此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本轮公开征求意见是在此前工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修订草案,并推动食品安全法尽快修改出台。
从“小切口”修正到大范围系统修订,从传统监管到AI赋能,从制度补丁到专节重塑,这份征求意见稿试图回答一个根本问题:当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链路越来越长、业态越来越新,法律该如何既守住安全底线,又不让小微经营者被不合理的罚则压垮?答案,或许就藏在接下来一个月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