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厦门应急执法支队开展"沉浸式"廉政教育:实地教学+专题党课 筑牢执法廉洁防线

中经联播讯(庄秋风 马海彤 通讯员 林美玲)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五一”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厦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一期别开生面的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第一环节首先是组织20余名党员干部到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台开展现场实地教学。在教学活动现场,讲解员围绕“守正创新、笃行致远”“枝叶关情、民生在心”“服务大局、护航发展”“巩固堤坝、正风肃纪”“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严管厚爱、力促担当”等六个主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组织大家观看了《案说八规》宣传片,深入了解市纪委监委创新打造“1+N”监督矩阵的历史沿革。通过一个个生动的真实案例和图文视频,充分展示了全市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

以案为鉴知敬畏,警钟长鸣守底线。通过图文展板、多媒体互动、案例剖析等多形式、全方位的讲解警示教育,入情入境、入脑入心,让支队党员干部深受触动。

参观活动结束后,支队紧接着开展了廉政专题党课。会上,支部纪检委员以《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筑牢应急执法防线》为题,结合规范涉企执法的有关规定,围绕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应急管理执法领域廉政风险点、典型案例分析、执法实践中如何做到廉洁执法等内容由浅入深展开系统解读,重点分析了应急管理执法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措施,警醒全体执法人员要时刻牢记廉洁执法的要求,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切实履行好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交流研讨环节,与会人员将现场参观教学与廉政专题党课结合起来,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沉浸式”学习教育,进一步认识到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把“强党性、守纪律、转作风”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筑牢加强作风建设的思想防线,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立足本职岗位,守牢廉洁防线,提升服务质效,将清风正气融入应急管理执法全过程,牢固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意识,把廉洁自律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守好八小时之外的廉洁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作风,为推动全市应急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办好群众身边实事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马魁杰表示:应急执法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做到强化学习,深入掌握制度规定,树牢思想防线;严以律己,在日常执法中严守制度与规定,将纪律红线贯穿执法全程;坚守原则,时刻严格要求自身,确保行为不越界、底线不突破。

谢克表示:通过参观学习交流主要有两点体会:一是要端正作风、与时俱进。以前单纯以为党风廉政就是自觉净化“三圈”,做到拒腐防变就可以了,通过参观才认识到,党风廉政不仅仅是局限于日常工作生活,在平时工作中懒政不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也是党风政风的纠治重点,而且一直在更新变化中,我们必须要保持与时俱进的思维,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二是见微知著、守住底线。在廉政专题党课上,分析了应急执法中可能存在的廉政“四个隐患”,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对照清单引以为戒,做到慎用公权、廉洁从政,时刻警醒自己。

国士勇表示:通过学习认识到,一是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职业道德底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行为‌。二是‌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生动的案例分析和讲解让我深刻体会到腐败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巨大危害,并学到了许多实用的自我防范方法和技巧‌。三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戴林薇表示:今天党风政风监督台的参观以及廉政党课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是每个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被私欲蒙蔽双眼,要坚守原则,做到公私分明。特别是我们执法人员,更要时刻保持警醒,坚守廉洁、道德底线,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谨于言、慎于行,做到执法为民。


【责任编辑:崔岳莺】

裁量权“升格”立规:市场监管处罚告别“凭感觉”时代

备受关注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于2026年11月4日正式出台。这部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9号发布的部门规章,将沿用多年的裁量规则从规范性文件一举“升格”为部门规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过罚相当”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双重目标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此告别“凭感觉”时代,进入标准化、刚性化的新阶段。从“指导意见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