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顾国红 王研 杨惠)8月21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明确对今年1月出台的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6项政策进行全面优化完善。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今年创新宏观调控、扩大有效需求的重要举措。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设立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今年1月,我国创新设立了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6项政策工具,其中4项支持民间投资、2项支持居民消费。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提出“优化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此次三部门联合发文,正是落实这一部署的实质性动作。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8月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
贴息范围更宽:流动资金贷款与信用卡分期双双纳入
通知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中央财政按照流动资金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此前,贴息政策主要覆盖固定资产贷款,此次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充分考虑到了企业日常经营的现实资金需求。
在消费端,通知将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信用卡各类分期业务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贴息比例同样为年化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包括购车、装修在内的各类信用卡分期消费均可享受贴息优惠。“消费者只要是用信用卡分期方式进行消费,都可以享受贴息优惠。”廖岷说。
经办机构更多:从约100家扩至约400家
通知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扩大至21家全国性银行和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外资银行。经办机构从此前的约100家增加到了约400家。这一扩围举措,广泛覆盖城乡经营主体,“把服务窗口进一步开到群众'家门口'”。
额度上限更高:中小微企业升至7500万,个人升至5000元
通知大幅提高了贴息额度上限。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服务业经营主体由每年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每名借款人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5000元。
政策效能显现:惠及622万家企业、1.13亿人次
财政部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通过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民企债券风险分担机制4项促投资政策,以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个人消费贷款贴息2项促消费政策,累计支持相关领域新发放信贷超20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超8800亿元、增幅达4.5%。4项促投资政策累计支持民间投资约1.51万亿元,2项促消费政策累计支持居民消费约1.88万亿元。政策出台7个多月以来,惠及企业622万家、居民1.13亿人次。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继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政策优化抓住了制约内需扩大的两个关键堵点——企业融资的可及性和居民消费的成本负担。“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贴息,直接回应了中小微企业'缺活钱'的痛点;将信用卡分期消费纳入贴息,则精准契合了当前居民消费信贷的主要形态。这种'财政资金贴息、金融渠道投放'的协同模式,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了数倍的社会信贷资源,体现了很高的政策效能。”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工具箱”还将继续充实。廖岷在发布会上表示,结合经济发展需要,财政部正在继续研究制定财政金融协同的新政策和新举措,并于今年下半年推出。同时,财政部将强化统筹协调,与央行等金融管理部门一道,推动财政金融联动常态化和长效化。
胡继晔认为,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从年初的“一揽子推出”到如今的“动态优化完善”,表明宏观政策调控正在从“一次性发力”转向“持续迭代升级”。“这种'边实施、边评估、边优化'的机制,有助于政策更加精准地对接市场真实需求,也让市场形成了明确的政策预期。下半年新政策新举措的推出,值得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