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川师大血案当事人:两个大学生不可逆转的命运


3月27日,因生活琐事,滕刚将芦海清杀害。案发后,滕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芦海清

21岁,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人,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

滕刚(化名)

21岁,甘肃省白银市人,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

 

4月17日下午,事发21天后,四川师范大学血案中两方学生的家人互通了第一次电话。

此前,被害人芦海清的哥哥芦海强刚刚听说,公安机关已为嫌疑人滕刚(化名)申请了精神鉴定。 芦海强不想直接与滕家对话,一家媒体的记者拨通了滕家的电话。滕母在电话中表示,公安机关已为滕刚申请了精神鉴定。“公安局说,一个月后出结果。” 滕母说,滕刚中学期间就曾两次自杀,还休了一学期学。但滕刚在两次自杀前都没有任何迹象,“他平时很乖的。” 谈话进行中,芦海强突然拿过手机质问道:“到现在你们都没有给我们打过电话,想我们主动打给你?”

这场短暂却火药味十足的对话,建立在双方家庭两个孩子命运的不可逆转上。

2016年3月27日23时50分,滕刚将芦海清叫到了离寝室一个楼梯之隔的学习室内,拿出了他当天购买的不锈钢菜刀。芦海清的血溅到了天花板上。

在这场血案之前,滕刚和芦海清曾有着太多的交集:他们都是21岁,同为甘肃白银人,在同一年以相同的名次考入四川师范大学,被分到同一间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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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军训时,滕刚(左)和芦海清的合影。这张照片一直保存在芦海清的手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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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凶案的东苑二幢学生宿舍。


一个多月前,芦海清发了一条朋友圈,“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而“路漫漫其修远兮”,是滕刚的QQ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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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不到一块儿去”

四川师大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的一位老师说,事发前一天,即3月26日,滕刚找到一位学姐,告诉她:不想活了,想自杀。

27日,滕刚在同学视野中消失。事后证明,他从超市买了一把菜刀。

26日晚,芦海清给在西安读书的女友吴雨(化名)打了生前最后一通电话。

电话中,他说与室友滕刚发生了争执。当天宿舍有人播放音乐,他跟着唱了两句,滕刚愤愤地说“唱什么唱,你唱的好听吗?”

两人打了场架,芦海清头上肿起了包,嘴巴也伤了。他安慰女友,这不过是男生之间相处的一种方式,“打完架就已经好了。”

“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说和别人发生了争执。”吴雨说。

吴雨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他们从2014年恋爱,她不担心芦海清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他老实开朗,好相处,跟谁都能聊两句。”

而且,“跟他打电话时,寝室里时常有唱歌的,我们都是学艺术的,其实我们寝室也是这样。”芦海清常跟吴雨讲身边发生的事,他曾经提过一次,觉得室友滕刚不太好相处,“聊不到一块儿去”。

27日晚,将芦海清杀害后,滕刚返回寝室要求室友报警。然后将自己反锁在了案发现场的学习室内。

宿舍里,芦海清打游戏的电脑还没关,旁边饭盒里放着还未吃完的零食。

 

 

 

 


【责任编辑:张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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