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无视生命是人大代表对权力的滥用

16日下午,南召县发生一起恶性事件,该县检察院、国土局、农业局三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在当地一农家乐饭店用餐饮酒后,因要求以政府名义公款签单遭拒起冲突,一名饭店员工受伤,饭店老板、县人大代表李金明被殴打倒地后身亡。(腾讯新闻 2016.4.18)

 

当看到这则新闻时,首先是震惊,然后是悲愤,震惊是因为一件本是很正常的吃饭付钱事情,却最终演变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悲愤是因为在中央三令五申的叮嘱下,在极力转变工作作风的当下,仍然还有部分公职人员如此猖狂,强行要求公款吃喝,在遭拒绝后竟然出手打人,最终酿成命案。

单看这起事件是因为喝酒后引起的命案,但仔细一看却是因为权力滥用遭拒所引发的悲剧。一场正常的聚餐,从私人交情延伸到了权力“同盟”,居然逆着“反四风”的方向继续强行要求公款吃喝,在要求遭到拒绝后,还不知错,不怕事情闹大,大打出手,最终致人死亡,可谓是胆大包天、可恶至极。

当下严峻的政治形势仍然没有阻止这群公职人员公开吃喝,可见其嚣张至极、无药可救。即使这是酒后失态,其实让这些人失去理智的并不是酒精的作用,而是权力意识在作祟,为此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另外,我们也应当对饭店老板、县人大代表李金明感到惋惜,作为人大代表能够在面对“权力威胁”时“临危不惧”,坚持拒绝对方的违纪行为,用生命捍卫了党纪国法。这也启示相关部门,要想在整个社会形成清风气正的政治氛围,不仅仅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自身的素养提升,转变其作风;还应当重视整个社会的参与监督,不仅仅需要权力人参与其中,权力相对人也应当参与其中,这样才能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一个大的环境氛围,才能真正实现青山绿水的政治环境。

 

【责任编辑: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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