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卖官明码实价,局长胆从何来?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审理。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其在汕尾任职期间,通过买官卖官让9人获擢升,并帮助“10·9”枪击案疑犯逍遥法外,在共计14项的指控中,共受贿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财物。马伟灵则当庭翻供,否认大部分控罪,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4月10日,中国网)

 

值得关注的是,在马伟灵被控的14项犯罪事实里,有7项涉及买官卖官,涉及的人数达9人之多。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马伟灵作为原汕尾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其在汕尾任职期间,通过买官卖官让9人获擢升,共受贿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财物。

众所周知,作为公安局局长马伟灵,对本系统内干部的任命调剂有着不可替代的提名建议权和最终决策权,这在客观上形成了极大的寻租空间。通常是“买官”行贿人中意相关职位后行贿,受贿后的马伟灵往往很快兑现“允诺”。一串串的卖官价目表,充分展示了当地官场触目惊心之现实,有的人花钱买官,进而当官再卖官再捞钱,形成了一条以官帽为资本的捞钱术,贪腐链条一旦打开,就会周而复始永不停止。

近年来,买官卖官不希奇,但明码标价卖官却是奇闻。试想,把官帽像菜市场卖菜一样明码标价,就是把公安局大院变成了菜市场,只要有了一张“卖官价目表”,就可以根据官帽大小,油水多少,明码标上价格,就能甩卖官帽,可谓达到了疯狂的地步。笔者认为,买官卖官事件一旦出现,当地的官员还有心思工作吗?为了谋求一官半职,顶风违纪、跑官买官要官成了常态。试问,当地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组织纪律的严肃性,还能够值几文钱呢?

那么,在从严治党的形势下,为什么还会出现官卖官事件呢?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在某些地区和部门内,选人用人制度存在着缺陷,导致主要领导干部仍然搞一言堂,搞权力独大,全凭一个人说话。那么,用钱买来官帽者,上任后必定如法炮制,总想把当初买官的钱赚回来。笔者认为,长此以往恶性循环,丧失的是人民信任,影响的是清正廉洁,毒化的是党风政风,损害的是公众利益。

试想,假如所有管理制度、所有监督手段都真正到位了,马伟灵还能明码标价买官吗?所以,要真正杜绝“买官卖官”的歪风邪气,还官场政坛一个清正廉明,关键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真正以“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态度坚决查处买官卖官者。笔者希望,领导干部们能真正从“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态度出发,选好人、选好官,营造“不让老实人吃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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