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人民日报:整治“饭圈”乱象 清朗网络空间

数据来源:中央网信办、《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制图:张丹峰

尚未学会读写便能熟练操作智能设备,“饭圈”追星呈现低龄化趋势,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案例频发……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在充分享受数字红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不良网络文化的侵扰。本版今日起推出策划“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关注“饭圈”追星乱象、网络“三俗”(低俗、庸俗、媚俗)、网络欺凌等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寻求破解之策,探讨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环境。

——编 者

累计清理负面有害信息15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4000余个,关闭问题群组1300余个……这是中央网信办正在开展的“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专项整治旨在规范和引导粉丝群体理性追星。

近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排查整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网络综艺节目管理的通知,重点围绕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内涵、题材类型、评审投票、嘉宾人员、话题评论等关键环节提出管理要求。

《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统计,我国未成年网民参加粉丝应援的比例达到8%,其中初中生群体是主要参与者,粉丝群体呈现低龄化趋势。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饭圈”乱象愈演愈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挑动对立、侮辱诽谤、造谣攻击、恶意营销等现象屡见不鲜,破坏清朗网络生态,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畸形的“饭圈”,非治不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必须要明确追星应有底线。

追星之路充斥套路

打榜应援、买代言、做数据、“虐粉”话术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孟威说,理性追星可以收获乐趣、新的社交关系以及以偶像为榜样的鞭策,具有正向作用。

曾几何时,追星意味着欣赏与喜爱,“与偶像一起变得更好”。然而,如今的“养成式”追星变成打榜投票、买代言、做数据,“偶像有我才能更好”,集资氪金(氪金原指在网络游戏中的充值行为,后来引申为粉丝为购买明星周边产品等花钱)逐渐成为常态。

调研发现,“饭圈”集资花样众多、金额巨大,且存在许多诱导套路。

曾是某明星数据组一员的小芽(化名)介绍,以平台设置的偶像热度榜单为例,部分榜单可以直接花钱冲击排名,有的则可以购买虚拟账号来达成目的。

“‘粉头’(粉丝组织的带头人)有常用的‘虐粉’话术,比如‘他这么好,值得让所有人看见’‘别家有的我们为什么不能有’,或者用微博抽奖的方式来吸引粉丝。”小芽坦言,如果花钱不积极,可能会受到其他粉丝的指责。

根据她的观察,粉丝中有很多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受到鼓动后很容易冲动消费。

这类集资监管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粉丝一般通过Owhat、桃叭等粉丝运营APP进行集资。有些明星周边产品以实际价值的10倍价格出售,粉丝对此心照不宣。

集资收入流向何处?小芽介绍,收入一般交由后援会统一管理,定期向粉丝展示支出明细。近两年,小芽已经在集资上花费上千元,“我所在的后援会去年12月的集资收入还剩余200多万元,存在理财APP里,收益将投入后续的应援支出中。”

膨胀的狂热之下,互撕谩骂等非理性追星行为时有发生。就在不久前,浙江绍兴一批00后粉丝不顾劝阻执意探班,因迷路被困山上,年龄最小的仅16岁。从粉丝挤碎机场扶梯玻璃,到为明星打榜投票买牛奶倒掉……种种行为不仅危害粉丝自身安全,更进一步影响公共秩序,甚至挑战法律法规。

对此,公安部新闻中心曾提醒:对于粉丝追星过程中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侵犯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依法可处行政拘留并罚款,严重者追究刑责。今年以来,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局就办理了涉粉丝违法违规追星案件17起,共刑事拘留2人次,行政拘留10人次。

流量变现不择手段

以矛盾造热度,以热度换流量,以流量谋利益

“你我本无缘,全靠我花钱。”各种越界的“饭圈”追星行为只是表象,其背后是庞大的偶像产业市场,涉及经纪公司、社交平台、“职粉”(职业的粉丝组织者)、“粉头”乃至水军等多个利益链条,包含诸多隐患。

业内人士透露,“职粉”“粉头”往往和明星经纪公司联系密切,在打榜投票或者造势控评等活动中得到授意,对粉丝进行号召。这类不恰当的引导将资本逻辑美化为粉丝对偶像的“爱与支持”,潜在地绑架了粉丝的消费选择。

“粉丝在社群活动中会构建社会关系,形成‘爱’的自组织,从而获得自我身份认同,产生群体归属感。”孟威说:“明星的经纪公司是强有力的资本操控方,出资方与平台主导娱乐产业,成为最大赢家,粉丝出资则构成了明星资本的一个新来源。”

随之应运而生的,便是职业水军“养号”刷量打榜的产业链。据报道,一款名为星援的APP通过操控微博刷量,在不到一年时间里非法获利800万元,操纵了“明星微博转发过亿”的造假事件。最终,星援APP开发者因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一审获刑5年。

据了解,网络平台可以利用关键词检索等方式,监测不良粉丝行为和相关话题,从而进行技术屏蔽。然而,部分平台和营销号默许甚至纵容互撕掐架,乃至刻意制造话题、博取无良流量,以矛盾造热度,以热度换流量,以流量谋利益,自己赚得盆满钵满,留给粉丝一地鸡毛。

不只是社交平台,甚至部分线上教育平台也逐利而动,把追星乱象带入教学空间。此前,中央网信办发布的整改通报就指出,多个学习类APP存在追星内容,设置粉丝团打榜功能、存在明星应援群组等。

重拳出击整治乱象

严格依法整治,强化监督管理,正向教育引导

“出于过度迷恋或崇拜心理产生的非理性嗜好并不鲜见,常表现出行为的狂热和失控,比如无节制地投入精力或金钱、沉溺于幻想不能自拔等。”孟威解释,“因为喜爱明星而连接在一起的粉丝社群,内部成员态度和观点往往具有高度一致性,导致粉丝看待问题的视角逐渐片面化,就会产生偏执、谩骂等不理性行为。”

治理“饭圈”乱象,需要加强社会合力。“一方面要依法整治,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绕‘饭圈’消费所形成的灰色、黑色产业链。”孟威认为,另一方面,还要加大对经纪公司、“职粉”等群体的监管力度,同时,文艺工作者也要多推广具有正能量的优秀节目,为青少年树立良好典范。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在引导青少年理性追星上协同发力,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网上精神家园。

针对网站平台,“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其取消诱导粉丝应援打榜的产品功能、优化榜单规则、完善粉丝群圈管理。

据了解,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通过加强网上涉明星信息规范、强化账号管理、完善黑产打击机制、探索建立粉丝引导机制等方式,为长效整治和规范粉丝文化打下坚实基础。

明星也要提高自身素养,为粉丝树立良好榜样。“学校、家庭、相关机构也要增强文化教育吸引力,帮助青少年提高网络媒介素养、形成抵制不良文化影响的自觉与自律。”孟威说,要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引导青少年理性追星,培养文明上网习惯。(记者 陈圆圆 实习生王希贤参与采写)


【责任编辑:欧阳雪】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