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五一”出游,避开这些不良营销的“坑”

“商家超售”“订金和定金”…“五一”假期来临,出游消费时要避开哪些“坑”?中消协28日发布商家不良营销手法专题分析,为明明白白消费支招。

【超售套券难兑换】部分餐饮、酒店等经营者低价超售团购券、套餐券、住房券等回笼资金,但未在消费者购买时明确告知超售情况和用券限制条件。由于实际预留的兑换名额很少,消费者多次尝试仍无法预约兑换,经营者也无相应补偿机制,从而引发不满。还有一些网络商家故意超售,再以缺货的名义进行砍单,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协意见: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服务应当坚守契约精神,合理评估自身能力,保证切实履约、有效提供,不应无法律依据进行超售。模糊条件、预期违约,涉嫌消费欺诈,按照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混淆订金和定金】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可以随时退款。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对交易双方都有约束,消费者违约,经营者可以不退定金,经营者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部分经营者故意混淆定金和订金,让消费者预付费用时以为是订金,实际写的却是定金,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消协意见: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都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无论收取的是定金还是订金,经营者都有事先说明义务,并应与消费者充分协商确定。合同中还应显著提示交纳定金可能带来的风险。不能以订金忽悠消费者交费,却以定金写入合同,要求消费者承担定金罚责。消费者也要注意二者的区别,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审慎签约。

【混淆计量耍手段】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使商品分量不足;以次充好,有的将“处理品”“残次品”等谎称正品。

消协意见: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洗脑营销诱消费】在保健品、美容美发、健身、保险、教育培训、摄影写真、旅游等行业,部分经营者通过免费体验、低价体验吸引消费者,然后在体验服务过程中对消费者进行“洗脑式”宣传,让其购买高价产品或服务。

消协意见:洗脑式广告和营销不仅损害消费者体验,也有违社会良好风尚,经营者应当彻底摒弃。消费者对此要提高警惕,面对咆哮式广告和经营者反复劝诱,要保护清醒,果断及时离开,防止误入陷阱。

【砍价集赞拉人头】打卡转发送课程、打卡返现、集赞免费返现、好友助力砍价等营销方式广泛存在于餐饮、票务、教育培训等领域。部分商家诱导消费者转发链接、图片,通过天天打卡、收集好友点赞、邀请好友“砍价”等方式低价销售或者赠送产品或者服务。消费者按要求参与,符合活动要求兑换奖品时,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拒绝兑换,引发消费纠纷。

消协意见:经营者的转发、集赞等活动,目的是利用消费者帮助其营销,以扩大知名度,提升人气,吸引客流。经营者拒不兑现承诺,甚至擅改规则,只会引发负面效果,失去人心,得不偿失。消费者也要珍惜自己的社交资源,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不要为了低价诱惑“贱卖”相关信息。

【盲盒等“概率”营销利用人性弱点】盲盒经济、网络游戏抽奖等通过概率、算法,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盲盒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玩具、餐饮、机票、网络游戏、活体动物等各种类型。

消协意见:“概率”营销可能助长投机心理,使消费者深陷其中,养成不良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负面影响很大。经营者不得滥用其掌握的消费大数据,暗中修改中奖机会。建议有关部门高度关注此类问题,加快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概率营销。

来源:新华网记者赵文君

【责任编辑:欧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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