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男子嫖娼后从三楼坠亡 家属起诉事发公寓索赔148万被驳

2019年6月,男子李某入住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附近的阳光公寓,与一卖淫女在三楼的公寓房间内进行了性交易。之后,李某坠楼身亡。经警方调查,李某坠楼原因排除受他人侵害的情形,符合自行坠楼的情形。


李某的家属认为,赖某经营的阳光公寓属于无证经营,未尽到作为宾馆经营者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李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遂起诉赖某索赔148万余元。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认为,对李某近亲属主张赖某承担本案民事赔偿的诉求,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李某的家属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12月17日,广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澎湃新闻注意到,本案的二审焦点在于,赖某经营涉案阳光公寓有无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是否应对李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对此,广州中院认为,本案中,李某系因嫖娼目的入住涉案公寓,在入住时特意以他人身份证开房,并未进行实名登记。在李某自身行为明显违法、故意规避管理的情况下,李某家属等4人主张赖某未如实登记入住人员信息,管理上存在过错的理由不成立。李某家属等4人主张赖某参与容留他人卖淫,未有公安机关对此作出认定或予以处罚,故不予采纳。至于赖某无证经营公寓的问题,属于在相关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


入住公寓嫖娼后坠亡


白云区法院一审审理认定,2019年6月19日6时23分许,李某入住赖某经营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阳光公寓(无证经营)311房。同日6时51分许,李某坠楼,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调查认定,经走访李某入住的公寓经营者、见证人、与其接触过的人员、救治医生等,通过开展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视频,结合法医鉴定意见,暂未发现李某有受他人侵害的情况,现场勘查门系反栓,窗沿有踩踏痕迹,不符合拖拽,符合自行坠楼。


在坠楼前,李某在公寓内和卖淫女进行了一次性交易。


前述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公寓经营者赖某交待,当日,他看见白衣男子(指李某)和一名白衣女子(指卖淫女)上了公寓三楼进入房间。


介绍卖淫嫖娼的韦某某称,事发当日,他接卖淫女到阳光公寓卖淫,用捡来的身份证件开了311房间,并收李某250元嫖资。其中,拉客的摩的司机提成60元,卖淫女分100元,公寓老板收房费50元,韦某某拿40元提成。


卖淫女刘某某交待称,在公寓311房与李某完成性交易后,她就离开了公寓,未见李某有异常情况。刘某某称,李某30岁左右,身上有酒味,当时的精神状态是清醒的。事发后,对该事件中涉嫌违法的嫌疑人,警方均给予行政处罚,其中韦某某因介绍卖淫被处行政拘留15日,刘某某因卖淫被处行政拘留10日,赖某因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取缔该公寓。


公寓有无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李某的家属认为,赖某无证经营宾馆,案涉房间窗户低于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未尽到作为宾馆经营者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李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李某的父母、妻儿等四人作为原告,起诉赖某向其索赔1487286.06元,包括医疗费3297.71元、死亡赔偿金84132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470421.88元、丧葬费53289.5元、处理丧葬事宜人员住宿费14597元、处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2919.97元、处理丧葬事宜交通费14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赖某经营的阳光公寓,有无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应否对李某的死亡承担责任,这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李某的家属上诉时提出,赖某无证经营宾馆,没有如实登记入住人员信息,纵容他人在其经营场地内从事违法活动,案涉房间窗户离地面高为80cm,低于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90cm。他们认为,赖某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赖某经营的宾馆在经营资质、日常管理、设施配备等方面存在明显瑕疵。


赖某辩称,无证经营宾馆只是违反行政管理法规,并不直接导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不知道死者要嫖娼,也没有纵容死者嫖娼,未登记入住人员信息及死者在宾馆嫖娼与死者坠楼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死者所住的房间只有一个窗户,窗户上安装了玻璃窗,玻璃窗完好,关窗后不留空隙,窗台离地面约有1米,并不是只有80厘米。


广州中院表示,赖某作为涉案“阳光公寓”的经营者,其应对入住房屋的李某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义务人须采取一定的行为来维护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免受侵害,并非是只要出现损害结果就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判断义务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结合损害发生的原因、义务人的安保能力以及采取的防范等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李某系因嫖娼目的入住涉案公寓,在入住时特意以他人身份证开房,并未进行实名登记。在李某自身行为明显违法、故意规避管理的情况下,李某家属等4人主张赖某未如实登记入住人员信息,管理上存在过错的理由不成立。李某家属等4人主张赖某参与容留他人卖淫,未有公安机关对此作出认定或予以处罚,故不予采纳。至于赖某无证经营公寓的问题,属于在相关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


2020年12月17日,广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李某家属等4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责任编辑:李文文】

裁量权“升格”立规:市场监管处罚告别“凭感觉”时代

备受关注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于2026年11月4日正式出台。这部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9号发布的部门规章,将沿用多年的裁量规则从规范性文件一举“升格”为部门规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过罚相当”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双重目标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此告别“凭感觉”时代,进入标准化、刚性化的新阶段。从“指导意见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