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中纪委连续发布4名中管干部处理结果

2021年,新年打虎不停歇。

2021年1月4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一上午连续发布了4名中管干部的处理结果。分别是:

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青海省原副省长、海西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邓恢林:热衷政治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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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邓恢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监部门点评:邓恢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邓恢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恢林简历

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9—1984.08 湖北省武昌县师范学校学习

1984.08—1991.12 湖北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办事员(其间:1986.09—1989.06武汉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1988.12—1990.12下派通山县乡镇企业物资供销公司任副经理、副局长)

1991.12—1996.03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6.03—2000.06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其间:1997.09—1999.12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06—2002.12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2.12—2003.12 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2003.12—2006.01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6.01—2009.07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07—2010.10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10—2011.12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12—2014.10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14.10—2015.06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2015.06—2015.08 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5.08—2017.07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兼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7.07—2017.08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7.08—2018.01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8.01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党的十九大代表,市五届人大代表

文国栋:“靠煤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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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文国栋丧失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敷衍了事、另搞一套,甚至“靠煤吃煤”,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搞利益交换,充当非法采煤的“保护伞”,致使祁连山南麓青海境内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整而未治、禁而不绝;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金;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帮助特定关系人打招呼揽工程,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非法采煤、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监部门点评:文国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文国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青海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国栋简历

文国栋,男,汉族,1968年8月生,青海西宁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7.07--1989.07青海省湟中县上新庄申南小学、初级中学教师

1989.07--1991.03青海省湟中县广电局办公室秘书、广播站记者

1991.03--1991.11青海省湟中县委办公室秘书

1991.11--1996.04青海省海东地委办公室秘书、秘书科副科长、科长

1996.04--1996.07青海省海北州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96.07--1998.08青海省海北州委办公室督查员(副县级)

1998.08--2000.12青海省海北州委办公室主任

2000.12--2001.06青海省海北州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2001.06--2005.09青海省门源县委书记(2003.04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4.03--2004.07中央党校县委书记进修班学习;1999.09--2002.07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5.09--2009.04青海省海西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04--2010.04青海省海西州委常委、副州长

2010.04--2012.03青海省玉树州委副书记

2012.03--2013.02青海省玉树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2.08正厅级)

2013.02--2015.07青海省玉树州委书记

2015.07--2020.07青海省海西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

2020.07青海省副省长,海西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

2020年9月被查。

胡问鸣:违规安排下属企业投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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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胡问鸣丧失信仰,背离初心,党性缺失,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政绩观扭曲,严重偏离企业经营主责主业;大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安排下属单位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录用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默许家属在私营企业挂名取酬、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违规购买住房、占用公车,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安排下属企业投资股票,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风险;公权私用,在工程承揽、业务合作、资产收购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资产重大损失。

纪监部门点评:胡问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问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胡问鸣简历

胡问鸣,男,汉族,1957年5月出生,江苏扬州人,1978年3月入党,1975年11月参加工作,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1975.11-1978.03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县赤岸乡知青

1978.03-1982.0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数学专业学习

1982.02-1999.02 航空工业苏州长风机械总厂培训中心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其间:1993.09-1994.01在中央党校进修学习;1996.09-1998.07在苏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9.02-2001.07 航空工业苏州长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1.07-2002.03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机载设备部部长

2002.03-2008.05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01.04-2006.01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2005.03-2006.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8.05-2008.07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筹备组成员

2008.07-2008.10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08.10-2010.07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2010.07-2012.05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2012.05-2012.07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主持集团公司全面工作

2012.07-2015.03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2015.03-2019.0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骆家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巨额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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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骆家駹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干扰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作录用方面提供帮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发放大额奖金、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低价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巨额公款,在公司上市、股票增发、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监部门点评:骆家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骆家駹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骆家駹简历

据公开资料,骆家駹生于1964年10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毕业后进入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工作,历任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职。
2002年,骆家駹调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兼任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4年,骆家駹出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9月,骆家駹调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原标题:新年开工,连打四虎!


【责任编辑:李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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