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江苏投7亿元治理VOCs

近年来,江苏多策并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基础调查研究,明确全省VOCs防控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严控新增项目VOCs污染物排放量,还通过经济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提升、改造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今年,江苏财政安排约7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到各市县(区),主要支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和监测、小锅炉治理和改造、超低排放等。

 

强化基础研究,有的放矢

江苏先行开展了人为源VOCs排放基础调查研究,据测算,工业是江苏省VOCs排放的最主要来源。以南京市作为重点,江苏对沿江8市大气复合污染成因进行诊断,初步探明南京地区VOCs污染现状和污染来源,并提出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控对策。同时,在各省辖市逐步开展和推进大气污染源清单建设工作,对VOCs主要排放行业开展调查研究。

在此基础上,江苏制订了《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全省VOCs防控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为3个重点、8项任务,分别是:重点区域——化工园区、重点行业——化工行业、重点问题——异味扰民;开展现状调查、建立治理档案、开展工业源治理、完成油气回收、推广低VOCs含量溶剂、开展监测监控建设、开展污染控制研究、研究制定排放标准。

每年,江苏都将VOCs治理工程项目列入大气污染治理年度计划并完成治理。以化工园(集中)区为单位开展园区VOCs综合整治,按照“一区一策、一厂一策”要求,对废气排放重点企业进行整治。在大型化工企业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在昆山市开展“油改水”试点工作,在南京市启动开启式和半开启式干洗设备淘汰工作。

 

控制VOCs排放,实行减量替代

江苏还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门槛,控制建设项目新增VOCs污染物排放量,所有新、改、扩建项目VOCs排放总量按照“增一减二”原则,进行减量替代。

在法规标准和技术指导方面,江苏也开展了许多工作。2015年,《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VOCs排放标准》颁布实施,《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VOCs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江苏省化学工业VOCs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也先后制定完成。

为提升排污企业技术装备和污染物处理效率,江苏组织技术力量,广泛调研全省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排放特点,从原料存储使用、生产工艺单元、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挥发性有机装卸、废水挥发和末端废气治理等全过程考虑,出台重点行业控制措施和要求。先后印发《江苏省废气治理绩效评估办法》、《关于印发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和《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指导和规范企业有机污染物治理。

通过经济激励政策,江苏鼓励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各个试点园区根据自身特点和特征因子建成了大气自动监测站、电子鼻预警系统、大气流动监测车和大气污染预警网络系统等大气污染监控预警系统,提升环保部门的监控能力。

记者从江苏省环保厅大气处了解到,经过4年多整治,目前江苏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作重点已经放在更具难点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源头控制上,同时将前期相关工作进一步细化。今年江苏将开展VOCs排放总量控制,试行VOCs排污收费。同时以化工园区为单位,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责任编辑: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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