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国庆长假将至 这个规定关乎你的旅游舒适度!

国庆长假将至,这个规定关乎你的旅游舒适度!

中秋国庆要连休8天。长假将至,您做好出游计划了吗?酒店预订了吗?网上订门票了吗?是否在担心在线旅游平台有各种“猫腻”或者被“杀熟”?

别担心,有人在为您操心应对这些忧虑了!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回应了一大堆热点问题,将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评价权保障、旅游者信息使用等纳入监管,作出了相应规定。

《规定》一出,网友掌声一片,讨论十分热烈。网友期待相关政策得到严格落实,让出游更舒心。

经济日报的一些读者也纷纷来信发表看法。

1、安徽省黄山市读者胡蔚——

依法治理行业顽疾

在线旅游存在旅游产品、服务与交易非同步性、消费异地性等特点,并且由于在线交易的虚拟性以及旅游市场某些顽疾,多种因素导致在线旅游问题多发。

这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用户旅行体验,也破坏了在线旅游市场口碑和品牌形象,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在线旅游平台、供应商等各方面的法律责任,厘清了过去模糊不清的责任边界,从而提高行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河南省内乡县读者余明辉——

整治在线旅游“杀熟”

大数据精准“杀熟”,不仅存在于一般的电商领域,即便是还不算很成熟的在线旅游,“杀熟”现象也不鲜见。

大数据没有错,错的是被一些经营者违法利用。有关方面不能因此就“杀死”大数据,而是要善于借力打力,形成监管和治理合力,利用大数据分析“大数据杀熟”的手法和环节,作出重点部署、重点监督,切实维护网络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当然,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在线旅游行业要强化自律。

3、北京市朝阳区读者冯海宁——

酒店取消险别再理赔难

过去,消费者一旦行程有变,预付酒店的钱就难以退款。购买酒店取消险后,消费者就能减少退订时赔付违约金风险。但从有关报道看,某些在线旅游平台酒店取消险的宣传很“美”、赔付很“丑”。原因之一是平台方的法律意识淡薄,只想着引诱消费者购买该产品,忽略了法律规定和消费者权益。

国庆黄金周即将到来,希望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理性购买酒店取消险等旅游保险产品。当然,监管者应主动加强监管,当好市场公平的“守夜人”。

4、湖南省桃江县读者朱金良——

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

现实中,少数在线旅游经营者受利益驱动,对消费者的评价尤其是负面评价人为设障,还有个别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平台直接屏蔽、删除“差评”,甚至以威逼利诱方式阻止消费者“差评”。

“好评”“中评”“差评”多出自消费者内心评价,根本上取决于旅游经营者的服务质量。闻过则喜,从消费者“差评”中找准问题症结,找出改进方法,才是在线旅游经营者应有的正确态度。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

5、河南省淮滨县读者张全林——

压实平台管理责任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遵循“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供应商”的思路,体现了压实平台责任的管理取向。与其他平台经济一样,在线旅游平台理所当然有义务保证“货真价实”,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如果平台为了拉生意接入不合规商户,或者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就难以保证在线旅游质量,甚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旅游平台应坚守人身财产安全、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等底线,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并建立公开透明的服务评价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积极探索并用好黑名单制度,切实管理好旅游产品与服务供应商。

6、天津市宝坻区读者王宗征——

不能放松疫情防控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要把疫情防控与在线旅游有机结合,统筹兼顾,不可偏废。有关部门需要对在线旅游经营者加强检查和督导,促进在线旅游经营者制定和完善相关预案,认真落实相关措施,依法依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在线旅游服务。同时,要引导游客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注重科学精准防控,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有关机构发布的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在线旅游市场用户规模达3.6亿人, 2019年达3.9亿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与此相随,加强在线旅游法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日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期待《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政策在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得到严格执行,让包括黄金周在内的旅游消费环境更公平、更舒心。

【责任编辑:欧阳雪】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