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卖的车越来越大 停车位能不能再大点儿?

卖的车越来越大 停车新难题困扰车主

停车位能不能再大点儿?

这几年,中国汽车市场出现新变化,中大车型尤其是SUV车型备受追捧。很多车主会趁着摇号或换车的机会,选择大一点儿的车型。不过,问题也接踵而来。市民张先生等人反映,他们遭遇过多次停好车却开不了门的尴尬。是车越买越大,还是车位发生了变化?这种新停车难题困扰了不少车主。根据记者调查走访,车型变大,再加上一些停车管理公司在施划车位时大多考虑“经济适用型”车位,所以,停车门难开的情况时常发生。而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从规范停车入手,这也体现了停车新文明,我们不光要停好自己的车,也请为别人留好“开门空间”。

▍遭遇 挤在两辆大车中间下车真难

为了能顺利停车开门,家住石景山路附近的陈先生没少想办法。此前,他停在小区地库的车还曾因此发生过剐蹭。“也找不到是谁碰的,就只能投诉给物业。”陈先生说,这几年上市的车型明显越变越大,以前的车位就显得很局促了,停车入位的难度不仅提高,有时还容易发生碰撞,经常出现的一幕,就是停车后司机只能将车门打开一道小缝,从小缝中贴着车身艰难钻出。

陈先生说,他的停车位位于三个车位中间,这三辆车都是大车,左边是一款紧凑型SUV,右边是一款加长款轿车,他自己开的是一辆越野车。最近,右边的车主刚换了一辆大型SUV。“我就是在中间受夹板气的。”陈先生打趣道,因为车库设计的问题,他左边的车位紧挨着一面墙,虽然也符合设计标准,但由于现在车型变大,该车主如果停得过于靠墙,主驾的车门就无法打开,所以,停靠的时候只好向中间偏一些。

可这样,不宽余的停车空间就显得更挤了。为此,陈先生想了一招儿:他买来便利贴,上面言辞恳切请求两边的邻居体谅他的难处。“就是想让他们照顾一下我。”陈先生笑着说,很快,他就收到了相邻车主的回复,对方也同样留下了小纸条,表示要互相理解。通过这种小纸条的交流,从那之后,陈先生和左右两边邻居的停车情况明显好转。“十几年前的车和现在的车相比,大小发生了变化,那么,车位的标准能否也应该调整?”陈先生说。

▍疑问 新停车难和车型变大有关吗

有着15年驾龄的老司机张先生最近向记者反映停车难时提到,他现在有个疑问越来越强烈:不知道到底是因为车变大了,还是车位变小的缘故,在一些车场停车入位时,对于他这样的老司机来说,都很难做到“一把”到位。为了试着解答张先生的疑惑,记者联系了多位汽车销售人员。

石景山一家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车型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车主们的“口味”也更偏好越来越气派的设计,所以,众多加长加宽车型的推出,就是为了迎合当前市场的这种趋势。车型越来越大,车位也就相应显得越来越窄了。工作人员说,他们经常收到新车主的反馈,停车开门时和旁边车辆发生了剐蹭。

汽车推陈出新后的数据变化,也能直观反映这一问题。以大众帕萨特为例,2011款帕萨特的车身长宽高分别为:4870mm、1834mm、1472mm。2020款帕萨特的车长和车宽都有了增加,分别为:4933mm、1836mm;在豪华品牌里,奔驰E300的2010款轿车的数据为:4872mm、1854mm、1470mm。而为了迎合中国市场,此后奔驰推出了加长版E300L,加长后的车身明显变化,仅车长就比老款E300多出了193mm。

一家保险公司从事车险理赔工作的负责人张经理也向记者证实,近些年类似的情况确实不断增多。“因为停车位比较紧张,尤其是大车型,很容易开门时碰到周围的车辆,我们在理赔时经常遇到这种情况。”

▍探访 停车不规范加剧“门难开”

相较不容易改变的“硬件”,规范停车就显得尤为迫切了。

8月3日,记者来到位于四季青桥西南角的金四季购物中心,商场前的地面停车场总共有300余个车位,完全能够满足顾客的停车需求。记者绕了停车场一圈发现,车位尺寸规划合理,绝大多数车辆停得也较为规范。不过,仍有个别车辆之间的车间距不足50厘米。

位于望京地区的旺角购物广场周围同样施划有近百个停车位。多位市民此前曾反映这里的停车位过于狭窄,停车困难。昨天,记者来到现场进行探访。收费提示牌上显示,该广场前后有两个停车场,共80个停车位,停车位多是垂直式的。简单说,就是两短两长四条停车线互成90°夹角。记者用卷尺实地测量,这些车位宽度约2.4米,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在广场西侧、南湖北路的东侧,分布有18个斜列式的停车位。

“这18个车位非常窄,正常车辆停进来都会顶格。如果两辆车并排停在一起,根本开不了门。”经常来此购物的车主李先生说。记者绕了一圈发现,多辆车都没能规范停车入位。或许是为了避免车距过窄,不少车辆都向相邻的车位偏出了一小部分车身,以便预留出足够的开门空间。但是,这样一来更加剧了车门难开。

▍调查 停车难也因车位施划不规范

车型变大是造成“门难开”的其中一个因素,此外,一些停车管理公司在施划车位时,通常会采用“经济适用型”车位,即:符合建设标准的情况下,在有限的面积里尽可能多地施划停车位,这也直接导致了车门难开。从事多年物业管理的杨先生说,尽可能地多“挤”下几个车位,是现在停车管理公司的普遍做法。像一些犄角旮旯的角落,他们都会充分利用起来,“虽然空间有限,但还是能停一些小车型,也能达到验收标准。”

针对市民多次反映的旺角购物广场停车问题,记者在现场停留多时,目击了多起停得了车却开不了门的尴尬瞬间。一位车主驾驶着一辆别克SUV,试图停进两辆车之间的空位,他花了大概5分钟,反复尝试了数次,依然没能入库,最后只好离开。

还有一位车主在同伴的指挥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把车停在了两车之间。不过,由于和旁边车辆的距离不足30厘米,车门根本无法打开。只见车主爬到了副驾驶位置,打开了另一侧车门,“得亏我瘦,不然真下不来了!”

记者通过测量发现,像这样车间距仅在30至40厘米的情况真不少。有些车主尝试停车入位失败后,干脆就把车停在了旁边的人行通道上。

车位设计是否符合标准?按照相关标准,这种斜列式停车位的法线宽度最小应为2.4米,法线宽度指垂直于停车位长边的那条线。记者用卷尺测量发现,这些车位的法线宽度约为2.25米,即使把两侧白实线的宽度全算进去,也只有2.35米,并没有达到2.4米的标准。

对此,商场停车管理负责人坦言,当初的停车位的确施划不规范,他们也有重新施划的打算,不过因为疫情等因素影响,暂时没能施划。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引导车主尽量不要把车停在斜列式车位上,以免发生剐蹭。

记者就此致电朝阳区城管委,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去停车场进行核实,如果确实发现不符合标准,会责令停车管理方整改。

把脉

停车难关键在两个“不规范”

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实表示,现在的停车位设计多是垂直式,根据相关标准,车位的宽度至少为2.4米,长度为5.1至5.3米。虽然部分SUV车型宽度能达到1.8至1.9米,如果规范停车的话,车间距也能达到60厘米,这个标准对于大车型也足够了。“现在停车空间本来就很有限,我不建议为了个别大车型而轻易改变标准,而且大车型也不是我们倡导的方向。”郑实分析,造成停车难以入位或者车门难以打开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停车场地施划不规范,一个是车主停车不规范。

郑实表示,新建的地下停车库一般都由专业人员设计,极少发生施划不规范的情况,而室外的停车场一般由相关管理人员施划,特别是在一些商业繁华地段,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不排除为了增加车位数量,出现施划达不到相关标准的情况。有些车主为了自己图方便,也没有做到居中停车。郑实建议,停车管理方应该按照建筑设计规范,严格对车位进行施划。同时,每个车主也应规范停车入位,不光要停好自己的车,也要为别人留出“一线空间”。实习记者 孙延安

【责任编辑:欧阳雪】

裁量权“升格”立规:市场监管处罚告别“凭感觉”时代

备受关注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于2026年11月4日正式出台。这部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9号发布的部门规章,将沿用多年的裁量规则从规范性文件一举“升格”为部门规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过罚相当”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双重目标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此告别“凭感觉”时代,进入标准化、刚性化的新阶段。从“指导意见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