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黑龙江教育厅:实施“四个一批”策略,推动未就业毕业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6月18日哈尔滨电(记者刘洋)正值毕业季到来之际,目前还有很多学生没有就业,那么这些学生的情况怎么样?黑龙江省教育厅会采取什么措施来推动未就业毕业生就业?6月18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情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围绕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专题发布。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姜同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总经济师盖小兵;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丁宏;黑龙江工商学院院长刘来祥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0f6381ddf66ffc253e73fe229a35535.jpg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姜同河介绍到,经过省教育厅的分析研判,未就业群体主要有四类:

一是等待“招考录取升学、参军和基层就业等高校毕业生(约4万人)。研究生现在正在录取,我省已经录取了15990人,还有15260人的空间潜力;公务员、事业单位每年国考、省考平均2000人。专升本10000人尚未考试;基层项目(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乡镇卫生院、面向农村教师招聘等)预计可达5000人;每年出国出境约3000人,目前是1419人。征兵按照24%毕业生比例(含往届毕业生和成人院校毕业生)计算还有约600人的空间尚未落实。待各项考试、招聘工作结束后,这部分学生将逐步实现就业。

二是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约1.15万人)。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显示,5.14%的毕业生暂时没有就业意向和打算。一部分是升学、考试失利,继续备考约10500人(占毕业生总数的4.69%),主要集中在双一流建设院校、医学类院校,有的专业高达20%的学生选择“二战”而不就业;一部分是没有就业意愿,选择不就业的近1000人(占毕业生总数的0.45%)。家长希望待疫情形势平稳些或疫情完全结束孩子再就业的比重比较大。

三是暂时没找到理想岗位的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约1.25万人)。其中毕业研究生居多,目前还有10266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未就业,占4.79%。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对就业要求较高,根据以往经验,尽管这部分学生就业相对慢一些,但最终顺利就业是没有问题的。

四是有求职意愿,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约1.4万人)。这一群体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因专业、行业特殊性引发就业困难的,如传统法学、哲学、历史学等文科专业,未就业人数2949人;二是受疫情影响较大,无法实施面试面谈的师范类、医学类毕业生,未就业人数10322人左右。

据了解,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在认真落实“24365全天候网上校园招聘”服务联合行动和“百日冲刺”行动的基础上,实施“四个一批”策略,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启动专项攻坚,确保就业服务不打烊、不断线,千方百计促进未就业毕业生顺利就业。

一是挖掘省内就业岗位吸纳一批。目前省内就业空间较大,我省每年毕业生留省就业比例为55%左右,今年截止到目前为44%。下一步,省教育厅还要与有关厅局、各地市、县区密切配合,协调省内企业和相关用人单位,大面积启动我省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引导毕业生留省就业创业。近日,省教育厅还将举办为期一个月的“毕业不打烊职场在龙江”留省就业主题招聘会,诚邀龙江企业和广大毕业生参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

二是高校内部消化一批。一方面,用好教育部出台的鼓励应届毕业生就读第二学位政策,为毕业生求学深造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另一方面设立高校就业缓冲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教育厅要设立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后勤助理、辅导员助理等岗位,全省高校可提供2000余个缓冲区岗位,帮助暂时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缓冲就业。

三是创业带动就业一批。省教育厅已经投入大学生44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重点建设20所省级“双创”改革示范校和20个省级共享型示范基地,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四是重点就业帮扶一批。围绕家庭经济困难、湖北籍、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继续加强帮扶力度,不仅从物质上提供求职保障,还要从心理上做好关心疏导,采取“一人一案”,优先推荐,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


【责任编辑:王海珠】

裁量权“升格”立规:市场监管处罚告别“凭感觉”时代

备受关注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于2026年11月4日正式出台。这部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9号发布的部门规章,将沿用多年的裁量规则从规范性文件一举“升格”为部门规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过罚相当”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双重目标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此告别“凭感觉”时代,进入标准化、刚性化的新阶段。从“指导意见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