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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 多项服务满足祭祀需求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3月17日哈尔滨电(记者朱淑英)受疫情影响,今年清明节祭扫的疫情防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3月17日,由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孙镝飞对今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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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暂停现场祭扫

有关专家指出,清明节前气温回升,适宜病毒传播。为此,黑龙江省严格执行“可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严格限制婚丧嫁娶等人员聚集活动”“中、低风险地区,对骨灰安葬(安放)高度集中的场所、相对封闭的祭扫场所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可先不开放或延后开放”的具体要求。今年清明节期间,各殡仪馆(服务中心)、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将继续暂停守灵、公开告别、现场祭扫等活动。

同时,集体(社区)公祭、骨灰海(江)葬等人员聚集活动也将暂停。严防殡葬服务机构内出现大量人员聚集所造成的疫情传播和交叉感染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生命和健康安全。

多渠道满足群众祭祀需求 全面推广“非现场”祭扫

为了切实满足广大群众祭奠先烈、缅怀先人的祭扫需求,全省各地将大力推广和全面开展网络祭扫、服务祭扫、预约祭扫等文明节俭的祭扫方式,广泛宣传清明节期间加强疫情防控,征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黑龙江省各地将积极开通祭扫服务热线,搭建网上祭扫平台,通过网络祭奠、微视频讲述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等简约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由各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统一为安葬(安放)在墓园(骨灰寄存楼)的逝者家属提供墓位(骨灰格位)清扫、鞠躬行礼、敬献鲜花等服务。广大群众还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请(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代替家属擦拭一次墓碑、代献一束鲜花或举办一次“代祭代扫服务”,逝者家属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反馈服务情况。

强化殡葬服务机构防控措施 打造平安清明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民政部门采取科学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严防殡葬服务机构内出现大量人员聚集,造成的疫情传播和交叉感染风险。各殡葬服务单位通过在服务窗口设置安全线,确保工作人员与群众的安全距离,尽量使用支付宝、微信进行业务结算,严防殡葬服务场所内交叉感染。还通过手机信息、宣传栏、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按照科学预防、积极防治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好定期监测体温和消毒、通风等工作,提高防护能力。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省殡葬服务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在做好各项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贴心的服务。

部门联动配合 务求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见到实效

全省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省直有关部门明确了职责任务和工作分工,将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孙镝飞表示,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统一发布暂停清明节祭扫服务信息,组织殡葬服务单位做好管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应急(消防)、林草部门做好殡葬服务机构、林业和草原地区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别是公墓、殡仪馆以外的坟山墓地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控巡查。

公安部门协助各殡葬服务单位和各管控点维护好秩序,对不听劝导、寻衅滋事等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

城管部门积极协助各殡葬服务单位和各管控点,劝离占道焚烧祭品人员,依法查处占道经营祭品行为。

宣传、广电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微视频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公益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采取家庭祭扫、网络祭扫等简约方式缅怀先人。

各地要组织动员殡葬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团组织,积极发挥其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中的作用,积极宣传引导群众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祭扫。


【责任编辑:王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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