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电信诈骗黑手伸向线上新学期 骗子称让警察来查

电信诈骗黑手伸向线上新学期我的老师被“冒名顶替”了

今年43岁的浙江天台人张永(化名)被骗了,骗子是孩子的“班主任”。

最近受疫情影响,张永的孩子在家上网课。前不久,微信家长群内“班主任”发通知:网课效果有限,将在开学后办一个“晚托班”进行补习,要求每位家长微信转账1300元。此前学校曾明确表示,任何要求家长在网上缴费都是假的,任何费用都要去学校缴纳。

为此,张永还特地打电话向老师求证。不巧的是,那天老师的电话没打通,而家长群里也没人澄清。“1300元也不算多,我就直接转账了。”后来,张永发现自己被骗了:此“班主任”并非孩子真正的班主任,而是不法分子在微信家长群内“冒名顶替”的。

张永的遭遇并非个案。疫情期间,教育部门要求各地“将线下课程转移到线上”,做到“停课不停学”。各地学校与教育机构纷纷展开网上教学,一些不法分子也在寻找可乘之机。他们通过QQ、微信群搜索关键词“家长群”,以学生家长身份潜伏到班级群中,随后把昵称和头像都改得和老师一致,冒充老师,通过发布“交学费”“交资料费”等通知骗取钱财。

“老师发的还能是假的吗?”

“老师发的还能是假的吗?家长跟老师很熟,平时接孩子都能碰到。凭心而论,现在只要关系到孩子,群里老师一说要交钱,咱家长肯定立刻给交上啊,而且当时催得又急,只好赶紧交了。”谈起被骗经历,安徽人周术(化名)说。

周术在江苏常州打工,孩子在常州上幼儿园大班。2月11日,像往常一样,周术在家做家务,孩子在看动画片。“当时群里新加进来两个家长,谁也没在意。其中一位家长叫‘小雨妈妈’。”

下午4点左右,刘老师提醒家长将孩子学“系鞋带”的视频传到群里——这是孩子们近期的家庭作业。

20分钟之后,“刘老师”再次发布了信息:“各位家长大家好:接上级通知,现开始收取幼儿园学费3820元。统一二维码缴费后截图发群里,由老师统一凭支付截图登记名字上报!感谢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周术当时有些疑惑:往常学校都是在微信群发消息,清楚地写着学费、生活费各多少,让家长去学校缴纳。“不过今年因为疫情,学校提醒我们不要聚集,在网上缴费也有可能。”周术说:“去年学费是3600元,从小班到现在,学费每年都在涨,多了200元,我们也觉得很正常。”

刘老师让家长交作业和“刘老师”让家长缴费的两个通知前后相差不过20分钟,周术认为:“微信群是老师建的,老师也在群里。如果是骗子,肯定立刻就被发现了。”

扫码后,周术发现收款方是一个名为“郑州市金水区云龙电子产品商行”的商户。这个河南的账号再次引起周术怀疑。她找丈夫商量,丈夫说:“反正迟早要交的,老师发的不会有问题。”

随后,在微信群里,陆续有几个家长交了钱,“刘老师”又一连发了好几遍通知,表示要统计,让家长尽快交钱。周术只好转账。

期间,有家长不放心河南收款方,直接给刘老师打电话确认,刘老师表示,从未发过通知。这位家长立刻通知群里其他家长:这是骗子,不要再转账。

而此时,假冒的“刘老师”还继续发消息,表示“我就是刘老师”。

“我当时还是不信,名字是老师的名字,群也是我们的班级群,怎么会是骗子呢?”周术说。过了好长时间,真的刘老师才站出来表示:自己之前一直在忙,没有看群消息,并强调学校没有发这个通知。

后来,家长们一起追溯才发现:当初进群的两位家长中的“小雨妈妈”,进群不久,就将昵称改为“大三班刘老师”,头像也换成真正刘老师的头像。

“骗子很嚣张,说报案了就让警察来查”

2月10日,在5岁女儿的幼儿园班级群里,29岁的苏州吴江人李琴(化名)收到了一条班主任“沈老师”的通知,要求交学费3700元。李琴一看,头像和昵称都是平常熟悉的沈老师的,就直接扫了二维码。让人奇怪的是,“沈老师”一连发了好几遍通知。

很快有家长感到异常,群里幼儿园另外一位老师也表示没接到幼儿园通知。可是“沈老师”一直在群里强调“没有被盗号”,“可以缴费,有任何事情我负责”。李琴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收款方是一家名为“贺州市八步区国奥体育用品店”的商户。

后来联系上真的班主任、意识到自己被骗的家长就报了警。班主任帮忙搜索到该商户的具体信息,向两位家长提供了电话号码。当天,一位家长打电话过去。对方很嚣张,“说‘报案了,就让警察来查好了’,然后直接挂了电话。”李琴回忆。

2月12日,报警后第二天,一个来自广西梧州的陌生号码主动联系了李琴,表示只要她写一份声明,说明是因个人操作原因,误转了3700元钱到该公司账上,就可以退钱。

按照要求,李琴写了声明,也很快拿到了“退款”,只好去派出所撤了案。“骗子很‘聪明’,让我们写声明,他们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樊国民律师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犯罪嫌疑人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非暴力型财产犯罪中,由于其侵犯的对象仅限于财产,退赃对恢复遭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财产损失的作用明显。所以积极退赃行为,取得受害人谅解,虽然对定性不会产生影响,但是在量刑方面,会从宽处理。

尽管最后“有惊无险”,李琴还是反复叮嘱自己:“以后要转钱都要看清楚、问清楚,不能随随便便就转钱了。”

警惕特殊时期伸向家长的黑手

前不久,江苏检察机关发布消息称,经初步统计,目前,江苏省公安机关已立案涉及网课诈骗犯罪60件,涉及256名被害人,诈骗金额达37万余元。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庄晶表示,此类案件是电信网络诈骗在疫情特殊时期产生的新类型,既有普通电信诈骗案件通过互联网跨区域作案隐蔽性强的特点,又有广撒网潜入班级群、家长群冒充老师容易得手,单笔数额小、受害人报案少的新特点,严重影响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网络教学秩序。“由于单笔诈骗金额不高,部分受害人因为被骗金额小、被骗后难为情等原因没有报案”。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吴炘介绍,犯罪嫌疑人改头换面、转移阵地,将犯罪黑手伸向困守家中的学生和家长这一特殊群体,这类受害人群体人数多,涉案范围广。“这比平时的诈骗行为危害更严重、性质更恶劣,不仅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更加重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和家长的焦虑不安情绪,扰乱了正常网络教学秩序和社会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家长、老师都需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庄晶建议,针对教学机构来说,各类QQ群、微信群应有专人管理,设置入群验证,实行入群实名制,随时清理不相关的群成员。对家长来说,平时要多留意当地教育部门及学校的官网信息,在缴费前要通过多种方式,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不随意向陌生人账户汇款,特别注意不要扫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付款。如遇到诈骗信息,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尽快提醒群内其他成员。

实习生 顾成琪  记者 李超 

【责任编辑:欧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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