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郑州海关制定四个专项方案服务河南对外开放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河南郑州10月15日电(屈伟林 李伟东)郑州海关召开进一步服务河南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全省外贸进出口发展态势及对外开放情况,重点介绍了新推出的四个专项方案共计64条措施。强调郑州海关将充分发挥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监管质量和服务效能,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海关力量。

1.jpg

新制定出台四个专项方案为:《郑州海关进一步服务河南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实施意见》和《郑州海关进一步服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专项方案》、《郑州海关进一步服务“网上丝绸之路”建设专项方案》、《郑州海关进一步服务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专项方案》四个文件。

郑州海关副关长徐晓捷说,他们采用“一主多分”的方式,以10项实施意见为牵引,三个专项方案为支撑,聚焦主要矛盾,持续改革创新,通过优化监管和服务,激发我省开放发展新动能,助力应对外贸复杂局面,推动外贸稳中提质,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个文件是紧紧围绕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一条主线,牢牢把握减单证、优流程、提时效、降成本四个着力点,扎扎实实服务河南做大做强做优开放型经济。

针对服务河南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实施意见,徐晓捷说,一是履职尽责服务河南省对外开放大局。立足海关职能作用,结合河南省情,围绕密切关注经贸摩擦影响、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四路协同」发展、加快实施「两步申报」改革、创新拓展特殊区域功能、继续支持开放平台建设、精准扶持重点企业行业、积极支持特色产品出口、坚持强化国门安全防控、全力做好通关优质服务十个方面持续用力,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断优化监管和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助力「四路协同」发展,促进开放平台建设,为我省对外开放工作贡献海关力量。二是改革创新优化河南省口岸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郑州海关将对标国际标准,营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深化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继续简化通关一体化流程,实施进口概要申报、完整申报的「两步申报」改革,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申报制度;深化关税业务改革,宣传推广关税保证保险,加强与重点税源企业、保险公司联系配合,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税收担保选择;巩固压缩货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成效,加强监测分析,确保2019年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在2017年基础上压缩40%,力争2020年完成压缩50%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工作部署,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政策,执行涉企收费明码标价制度。

服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专项方案,支持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从构建枢纽网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临空经济三个方面制定十八条措施,推动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客货运发展提质增效。支持郑州机场大力拓展航线,利用第五航权,探索航空运输货物及快件国际中转、转口、集拼业务便捷高效监管模式,突出抓好航空口岸便利化、信息化等核心能力建设,加速提升我省「空中丝绸之路」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服务网上丝绸之路建设专项方案,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迈进高质量发展阶段。从强化监管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优化服务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创新激发业态新动能三个方面制定十六条创新举措,巩固河南跨境电商发展优势,推动跨境电商进入「四全一高」新阶段。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流程,进一步释放机构改革红利;探索推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采信制度;推动国内国外电商商品实现同仓存储、同包发货;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对跨境电商「网购保税+线下提货」业务开展的支持,实现在线线下融合发展。

服务综合保税区建设专项方案,促进综保区实现高水平开放。落实国务院3号文精神,从统筹两个市场、推动创新创业、推进贸易便利化、延伸产业链条、培育新动能新优势五个方面制定二十条措施,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对符合要求的货物、物品,实施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持续推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支持开展委内加工业务;统筹利用综合保税区区内区外、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开展保税仓储业务,优化保税租赁监管,支持扩大保税租赁规模,促进我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2.jpg

徐晓捷表示,郑州海关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要矛盾,向改革聚力,以创新开路,积极通过监管制度创新激发开放发展新动能,服务河南朝着内陆开放高地的目标扎实迈进,助力中原大地成为开放包容、创新创业、活力迸发的沃土。

 


【责任编辑:王海珠】

裁量权“升格”立规:市场监管处罚告别“凭感觉”时代

备受关注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于2026年11月4日正式出台。这部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9号发布的部门规章,将沿用多年的裁量规则从规范性文件一举“升格”为部门规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过罚相当”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双重目标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此告别“凭感觉”时代,进入标准化、刚性化的新阶段。从“指导意见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