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新修订,业绩导向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讯 记者张仲民报道】记者昨日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已于近日印发,2019年在中央企业全面实施。央企负责人业绩目标导向直指高质量发展。

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实施经营业绩考核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此次修订印发《考核办法》,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引导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据悉,自2003年公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来,先后4次进行修订完善。实践表明,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推动中央企业提高资产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明确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作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部署,提出了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这为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修订考核办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据介绍,突出高质量发展的考核引导,是这次办法修订的重要着力点。

高质量发展就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发展,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业绩考核就是要发挥“正确导向和落实责任”的作用,引导企业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在发展动力上,由投资、劳动等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发展结构上,从以增量扩张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

《考核办法》紧扣五大发展理念,重点完善了四方面内容:一是对表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多角度构建年度与任期相结合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对标考核机制,强化国际对标行业对标应用。三是坚持深化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和考核指标要求。四是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强化“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完善考核奖励和任期精神激励等措施,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创新位列五大发展理念之首。由此出发,《考核办法》在加强科技创新考核方面打出了强有力的组合拳。新修订的考核办法再次加大了科技创新考核力度,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健全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科技创新考核奖励。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对于加快创建世界一流企业,国资委也加强了考核引导。新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对标考核机制,强化国际对标行业对标在指标设置、目标设定、考核计分和结果评级的全过程应用。尤其是在考核评级中,明确A级企业根据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数量从严控制。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新的《考核办法》在考核指标设置方面做了更为科学的调整。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考核要求,对商业类企业,更加突出效益效率指标考核。对公益类企业,则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对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则加强对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指标的考核。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任务重的企业,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指标的考核。对国际化经营要求高的企业,加强国际资源配置能力等指标的考核。对资产负债水平较高的企业,加强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考核。对节能环保和关注类企业,加强反映企业行业特点的综合性能耗等指标考核。

据悉,《考核办法》2019年在中央企业全面实施。为确保顺利实施,国资委将配套出台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经济增加值考核、任期激励实施方案和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加分细则等相关文件。同时,指导各中央企业结合实际,抓紧修订企业内部高质量发展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切实发挥好业绩考核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张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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