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多地出台“最严”犬类管理条例

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等不文明养狗行为以及犬只伤人致纠纷频发

多地出台“最严”犬类管理条例

不文明养狗行为致纠纷频发

近年来,随着养犬家庭越来越多,犬类伤人、因养犬引发邻里纠纷的情况也越来越常见。9月,杭州一网红因养狗纠纷,与一名孕妇大打出手,更是引发了网友对文明养犬、合法养犬的热烈讨论。

几乎与此同时,10月开始多地相继推出了犬类管理的地方法规。10月29日,云南文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要求7点到22点,宠物狗禁止上街。11月14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其中要求,业主携犬只出户时,必须为犬只戴上嘴套,否则就可能面临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事件

不文明养犬致人狗纠纷频发

狗是人类的朋友,对于养狗的人来说更是如此,“我们家的狗不咬人”是许多狗主人的口头禅。但事实上,随着近来犬只数量的上升,犬只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仅11月1日至15日,就有不下20起犬只伤人事件发生。另据媒体报道,今年1月至10月,全国狗伤人事件已经发生7717起。

11月9日晚,浙江永康市方岩镇文楼村老年协会路边,一名路过此处的10岁小女孩突然被不知道哪里冲出的一只大狗扑倒,咬得鲜血直流。送医后,医生表示:“头皮已经被撕开了,伤口有两处,长的有7厘米,短的3.5厘米,伤口达颅骨,如果咬得再深的话,伤及大脑就麻烦了。”此后,当地医院按照犬伤诊疗规范对小朋友进行了伤口冲洗、注射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等处理,并做了清创缝合,两处伤口一共缝了16针。11月2日,重庆某麻将馆饲养的马犬突然发狂,咬伤一名3岁女童。因麻将店老板未及时告知女童父母孩子被咬的消息,孩子父亲一怒之下叫人砸了麻将店。

除此之外,因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狂吠等不文明养狗行为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11月3日,杭州一狗主人因在小区遛狗的时候不拴狗绳,并放任小狗对他人狂吠,与邻居发生争执,此后更是对一名带孩子出来散步的母亲大打出手,最后遭当地警方刑事拘留。11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今年1至9月,共收到10639个涉及犬类管理的投诉,其中3160件是举报无证犬只。而据上海市民服务热线数据显示,今年6月以来,遛狗不牵绳、无证养犬等公安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投诉工单达到2600余条,其中不少市民曾因对办结结果不满重复投诉。此前,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也曾就不文明养犬行为发布调查报告,其中86.1%的受访市民对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的行为表示反感,占首位;还有两成受访者对“不给狗注射预防狂犬疫苗”表示反感。

法规

多地出台“最严”犬只管理办法

随着近期热点事件不断发生,各地先后就犬只管理作出回应。

10月17日,湖南长沙宣布出台《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并于明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规定,长沙养犬施行分区域管理制度,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严格管理区每户限养1只普通犬。

10月29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政府发布《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在文山市区养犬的,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7时至22时禁止遛狗。除此之外,《通告》还提到,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就地捕捉,并按有关规定处置;犬吠影响他人休息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有过伤人记录的犬只不得在市区内饲养。

此后,该规定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遛狗规定”,并引发大量讨论。有人认为,只允许夜间遛狗对狗主人十分不便。也有人表示,白天遛狗确实容易对他人造成骚扰,规定并无不妥。

正在网友为“史上最严遛狗规定”吵得不可开交之时。11月14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宣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严重失信者将被限制任职资格,限制授予荣誉和融资信贷,限制高消费以及出境。同时,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规定将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时间,武汉新规又被冠以“最严养狗条例”。

治理

部分城市开展犬类专项整治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除新出台规定比较严格外,西安、杭州、连云港等已经出台《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也于近期开展了犬只整治专项活动。

西安是其中最早开展“史上最严”犬类整治行动的。今年8月,当地警方就明确宣称要严格执行养犬“黑名单”制度,对于犬主出现遛狗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被查处3次将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11月14日,西安当地媒体就3个月整治行动的效果进行了调查采访,发现出门就拴绳已经成为不少市民的习惯,不少小区的环境卫生也有所改善,但与此同时,城中村内“无主狗”到处乱跑的现象却仍有发生。

11月15日,浙江杭州也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养犬和不规范遛犬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并为此推出文明养犬检查点。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犬类主管部门一旦发现有遛犬不牵绳行为,可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但在整治期间,该起罚点调整为400元,情节严重的还将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据杭州城管委介绍,《规定》中明确提到,杭州市允许携带小型犬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此次整治期间,违规携犬出户的将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专家

地方法规更有利于因地制宜

在各种“史上最严养狗办法”的轮番轰炸中,“为何各地法规对养犬细则的规定如此不同、是否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指定统一的管理办法”成为不少网友关心的话题。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范永茂表示,地方政府有权力制定适应本地的法规,而且各地出台地方性法规可能更利于此类问题的处理和管理。范永茂表示,随着城市犬只数量的增加,人狗矛盾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显然有其必要性。但相比全国立法一刀切的做法,地方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出台管理办法,更能因地制宜地处理问题,“毕竟每个地方的情况不太一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友军教授介绍说,目前《侵权责任法》已经就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该法第79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法第80条还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各地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正是对《侵权责任法》的有益补充。周友军说:“相比全国立法,地方法规出台时间更快,而且可以为全国立法作尝试、作准备,应该允许各地按照自身情况进行一些探索。”(记者 孔令晗 供图/视觉中国)

释疑

多地为何禁养中华田园犬

驯犬师称或是考虑到该品种基因不稳定

11月16日,成都市公安局对外宣布,将正式对该市限养区范围内的禁养犬开展收容处置。值得注意的是,在成都市公布的22种禁养犬中,中华田园犬、秋田犬等常见品种也榜上有名,一时引发热议。而在杭州市近期开展的犬类专项治理活动中,也曾被爆出有市民携中华田园犬去办理证件,被工作人员告知该品种不能上证的情况。此举引发不少“土狗”热爱者的不解:土生土长的中华田园犬,为什么要被禁?

11月14日,有媒体报道称,杭州市民王先生在带爱犬去办理狗证时,被意外告知爱犬属于禁止饲养的犬只品种,无法办理狗证。王先生很疑惑,自家的中华田园犬性格温顺、身高也不超过25厘米,为什么会被禁养呢?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07年杭州市就出台了《杭州市区重点限养区准养犬类品种及一般限养区公寓楼禁养犬类品种名录》。其中规定,重点限养区内只准许饲养33种小型犬及其杂交后代,且成犬的高、长必须在45厘米、60厘米以内。拉布拉多、萨摩耶、松狮、金毛、大麦町犬等中型犬,不能在重点限养区内饲养。而中华田园犬、秋田犬等33种烈性犬在一般限养区的公寓楼里也禁止饲养。

而且,这也不是中华田园犬第一次被列入“黑名单”。11月16日,成都市公安局对外宣布,将正式对该市限养区范围内的禁养犬开展收容处置。其公布的22种禁养犬中也包括学名中华田园犬的土狗。在重庆市农业局此前发布的22种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中,中华田园犬同样榜上有名。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饲养上述犬种的,必须在住所外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携其出户的,除遵守本条相关规定外,还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为犬只戴嘴套。

不过,也不是所有城市都为“土狗”亮起红灯。在上海市公布的《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目录》中,并没有中华田园犬。《北京养犬管理规定》中,也未明确将其列入禁止饲养犬种。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除了犬种外,还对犬类体高做了规定,重点管理区内原则上应饲养成年体高35厘米以下的小型玩赏犬。

某驯犬基地驯犬师邹先生介绍,中华田园犬之所以“饱受争议”,或许与其驯养历史有关。“中华田园犬,一般来说就是大家对中国土狗的统称。相比大家都熟悉的德国牧羊犬、拉布拉多犬、金毛犬等,土狗并没有经过严格的选育。其结果就是,土狗一般生命力强、适应性好,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基因不太稳定。可能这只土狗很温顺,但它的后代未必还会像亲本一样温驯。”


【责任编辑:欧阳雪】

裁量权“升格”立规:市场监管处罚告别“凭感觉”时代

备受关注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于2026年11月4日正式出台。这部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9号发布的部门规章,将沿用多年的裁量规则从规范性文件一举“升格”为部门规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过罚相当”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双重目标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此告别“凭感觉”时代,进入标准化、刚性化的新阶段。从“指导意见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