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网上购药,怎么做到“码上安全”?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综合】家住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桥附近的黄女士,一大早起床后发现5岁的女儿发烧了,但家里又没有退烧药?情急之下,她拿起手机,点开购药APP,在网上订购了两款退烧药,半小时左右药就送到了。

网购已经深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双11即将到来之际,阿里健康联合饿了么、蜂鸟宣布,与国大药房、同仁堂药店、111医药馆、海王星辰等众多连锁药房,将7�24小时、白天30分钟、夜间1小时达的急送药服务延伸到北京、广州、深圳三座一线城市。网上药店在发达国家已经较为成熟,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还不长,未来网上买药会跟点外卖一样方便吗?网上药店给公众带来便利的同时还有什么风险需要规避?

网上药店销售额飞速增长

APP下单购药由于方便、快捷,药品网购的份额正飞速增长。由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指导、米内网发布的《2018年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显示,2018年上半年所有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的网上药店,药品销售额达50亿元,同比增长42.5%。

而《中国药品零售市场消费趋势报告》显示,2013年到2017年,网上药店市场规模从12亿元增至61亿元。年轻白领成为网购药品主力军,他们选择网购渠道的原因前三位分别是:在线下单送货上门,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购药过程;价格实惠、透明;药品种类应有尽有,有更多的选择。此外,网上药店对产品的评价互动充分可视,让消费者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购买;另外还能减少消费者购买敏感药品而产生的尴尬。

到2050年左右,我国老龄化人口可能要达到人口比例的30%。“老龄化社会对于健康和医疗需求会日趋加大。”阿里健康执行董事、阿里健康CEO沈涤凡对记者表示,从大数据统计得出的结果显示,40岁的人,生病概率、对医药健康需求比例可能是25岁人的2倍;65岁的人对于医疗健康的需求,可能是40岁人的8倍。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实体药店消费者46岁以上人群,占比将近40%。沈涤凡表示,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追求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在未来几年中,网上购药等需求还会持续增长。

除了“买得到”还要“买得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1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已经发出了991张。医药电商已成大势所趋,但是不同于网购衣服和家电等,试穿和试用不满意就可退货。“吃错了药,这是要命的。”天猫总裁靖捷说,在健康领域,不仅是让消费者“买得到”,还要“买得对”。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对在线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等。阿里健康在大药房成立两周年时公布了新零售时代的“超级药房1.0”标准,即“全球找货、大数据选品、抽检审查、全环节监控、药品追溯和执业药师全天候服务”等六大运作流程。叮当快药等也与实名医生平台医联宣布达成战略合作,旨在打造全流程的“医+诊+药”的商业体系。

《中国药品零售市场消费趋势报告》显示,在专业服务的需求方面,新一代消费者希望网上药店能提供特殊人群用药指导、疗程用药咨询、药物副作用等专业用药方面的指导,希望与药店形成长期的互动关系,建立起包括健康档案跟踪、用药管理等一系列的互动。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阿里健康大药房客服负责人张耀如介绍,为提升用户体验,药房为万余名大药房老用户开通了24小时一对一专属服务,满足其全天候的健康咨询需求。他表示,为用户提供在线用药咨询的客服团队中95%以上是具备丰富经验的执业药师。在“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入库身份验证、全库阴凉管理、透明实验室抽检、效期管理、双重复核”等标准化流程。

药品追溯监管制度呼之欲出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教授王岳曾撰文指出,目前,相当多的网上药品经营企业还处于“多散小”的状态,监管层面也面临新挑战,互联网具有很强隐蔽性、辐射性和虚拟性,造成现实中存在非法网站无证经营药品、虚假药品信息泛滥、假药充斥市场打击难等问题,如每年在互联网上非法销售的药品达几十亿个剂量,对公众健康构成潜在危害。

2018年10月底,《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药品质量安全追溯要求”,要求“建立、实施严格的追溯制度,保证全过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目前,国家药监部门还在探索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备案等监管制度。阿里健康大药房推出了“码上放心”追溯信息,提供药品验真服务,避免物流过程中药品被调包等问题,用手机淘宝、支付宝和阿里健康App扫码后,还能了解药品的更多信息。

【责任编辑:祁飞】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