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个人信息要多加几道保护锁

手机APP过度采集,窃取贩卖屡禁不止……

个人信息 要多加几道保护锁(聚焦个人信息保护)

不久前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让个人信息安全再成舆论热点:华住旗下多家酒店品牌疑似发生大规模信息泄露事件,数据涉及约1.23亿条官网注册资料、1.3亿条入住登记身份信息;有“暗网”用户声称手握3亿条顺丰快递客户数据,包括寄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并积极叫卖……

网络时代,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状况如何?谁是个人信息泄露的幕后“黑手”?护航个人信息安全,政府和企业需要再做些什么?

个人身份信息最容易被侵犯

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电商平台、社交平台软件等非法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现象成消费投诉新热点,位居十大投诉榜榜首。不久前,中消协发布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也反映,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的人数占比为85.2%。

“网络具有即时性与虚拟性,加上个人信息被广泛采集却未受到良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普遍存在举证难、损失认定难的情况,因此,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没得到有效治理。”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

“个人信息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叫个人隐私信息,这是隐私权保护的范围;第二种叫个人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个人账户信息等,用个人信息权予以保护;第三种是衍生数据,是对网络上留存的海量的个人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形成的新数据,已经与个人的身份信息脱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个人隐私信息和个人身份信息都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支配,只有衍生数据才可以在大数据时代中进行商业处理。

杨立新认为,最容易被侵犯的个人信息是身份信息,各类商业推销、电信诈骗等大多是基于个人身份信息泄露而出现的。《报告》显示,约86.5%的受访者曾收到推销电话或短信的骚扰,约75.0%的受访者接到诈骗电话,约63.4%的受访者收到垃圾邮件,这是最常见的三大问题。此外,消费者还面临着收到非法链接、个人账户密码被盗等风险。

据介绍,去年3月,公安部开展了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仅4个月就侦破相关案件1800余起,查获各类被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500余亿条。

手机应用软件过度采集个人信息

《报告》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的两条最主要途径,一是经营者未经本人同意暗自收集个人信息,二是经营者或不法分子故意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这两者均超过调查总样本的60%。

据了解,部分APP会“私自窃密”。例如,部分记账理财APP会通过留存消费者的个人网银登录账号、密码等信息,并模仿消费者网银登录的方式,获取账户交易明细等信息。有的APP在提供服务时,采取特殊方式来获得用户授权,这本质上仍属“未经同意”。例如,在用户协议中,将“同意”之选项设置为较小字体,且已经预先勾选,导致部分消费者在未知情况下进行授权。

另外,手机APP过度采集个人信息呈现普遍趋势。“最突出的是在非必要的情况下获取位置信息和访问联系人权限。”中消协秘书长朱剑雄说,“比如,像天气预报、手电筒这类功能单一的手机APP,在安装协议中也提出要读取通讯录,这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明确规定的手机软件在获取用户信息时要坚持‘必要’原则相悖。”

《报告》还发现,在安装和使用手机APP时,很少有用户仔细阅读应用权限和用户协议或隐私政策。“不授权就没法用,只能被迫接受。”不少消费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双方当事人无法进行面对面协商,这决定了消费者只能先接受平台提出的交易规则,否则就无法进行交易。”杨立新说,问题的关键在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易规则是否合法,“对此,商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做了规定。若交易规则内容违法,消费者可以主张废除该规则,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该交易,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买卖已形成一条规模大、链条长、利益大的产业链。“这条产业链结构完整、分工细化,个人信息被明码标价,流通变现环节主要包含三个方面。”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刘笑岑介绍,上游环节负责“源头供货”,非法获取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主要来自于黑客攻击和“内鬼”外泄;中游环节负责对从上游处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与再加工,通过买卖、交换等形式形成规模化市场;下游环节负责“应用变现”,将所获个人信息应用于电信诈骗、恶意营销等不法渠道以牟取高额利润。

在公安部今年的“净网2018”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黑客攻击破坏犯罪和非法销售“黑卡”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半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8000余名,其中涉电信服务商、互联网企业、银行等行业内部人员300余名,黑客1200余名,缴获“黑卡”270余万张。

引导行业建立个人信息分级分类保护体系

据统计,目前有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包括民法总则、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新近通过的电子商务法。

杨立新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足以保护个人信息,问题在于,侵害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能够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对于侵权行为,仍然制裁不力。“重点是加强司法上的民法保护,在惩戒手段、赔偿问题上落实落细,加强对侵害个人信息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承担赔偿责任。”“个人信息保护的主管机关还未确定,目前公安、工信、网信、司法等多家部门都在管,需拧成监管合力。”刘笑岑认为,还处于立法计划当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来应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

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是什么?“问题出在过度采集上。”陈音江说,“合法、正当、必要”六字是目前相关法律对个人信息采集和使用的规定,必须贯彻落实,同时要尽快明确,哪些事项必须通过实名制注册或办理,哪些事项无需实名,避免信息采集主体过多、实名登记事项过度。

“如何引导行业对于个人信息进行分类,构建分级分类保护体系,这是当前个人信息防泄露问题要着重考虑的一项。”腾讯守护者计划安全专家马瑞凯说。

受访专家表示,个人信息获取、存储和利用的环节众多,许多信息的传播又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做到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公民、信息采集机构、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协同共治。就企业管理层面而言,要推动数据防窃密、防篡改、防泄露等安全技术的研发和部署,有效降低不法分子窃密风险;就监管部门而言,要进一步加大对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持续形成高压态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欧阳雪】

裁量权“升格”立规:市场监管处罚告别“凭感觉”时代

备受关注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于2026年11月4日正式出台。这部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9号发布的部门规章,将沿用多年的裁量规则从规范性文件一举“升格”为部门规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过罚相当”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双重目标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此告别“凭感觉”时代,进入标准化、刚性化的新阶段。从“指导意见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