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为什么明知深夜撸串不健康 我们还乐此不疲?

刚加完班的小王对着油汪汪的烤肉忍不住想:“大晚上的吃这个,这个月的减肥计划又泡汤了。唉,这块烤得有点焦了,这可不怎么健康啊……”然而同时,他依然大快朵颐。为什么我们明知道深夜撸串不够健康,还乐此不疲呢?

健康心理学家说,就知道你们没那么容易保持健康行为!

健康行为(health-related behavior)指人们为了预防疾病、保持自身健康所采取的行为,包括改变“健康危险行为”,如不吸烟、不酗酒、改变不良饮食、不进行无保护性行为等;采取积极健康行为,如经常锻炼、定期体检等。

既然健康行为和健康危险行为孰优孰劣一目了然,为何还有那么多人抽烟喝酒烫头发呢?其实,是否停止吃烧烤,改变健康危险行为,要看一个人对行为改变的益处和代价的认知。

“跟朋友撸串真爽”——内外部奖励

虽然深夜撸串属于健康危险行为,但……感觉很爽啊!

一方面,油脂带来的满足感与安慰感是健康的蔬菜没法媲美的,这是一种内部奖励。从进化心理学角度,人们对高油高糖的食物有天生偏好,远古人类只有摄入足够的热量才能活下来,而高油高糖的食物最能快速补充能量。

另一方面,深夜赶完deadline或加完班,同学同事们都松了一口气,这时有人提议“要不去撸个串”,大家纷纷响应……在周边人都同意这一做法时,一起做这件事所带来的人际融洽等外部奖励,你招架得住吗?

觉得健康危险行为带来的内外部奖励越多,人就越有可能做出这样的行为了。

“我……招架不住”——反应有效性、自我效能感

不吃烧烤就能让我健康吗?反应有效性指的是改变行为后,对健康有效的程度,如果戒掉撸串却依然沉迷火锅,天天半夜对着牛油锅底里翻腾的肥牛鸭肠毛肚,戒烧烤好像……也没那么有效了。

我能做到不吃烧烤……吗?这就涉及自我效能感了。自我效能感是指对自己是否有能力完成某一行为所进行的推测与判断,不相信自己能禁得住烧烤的诱惑,就是自我效能感低。

越认为自己的反应有效性低,自我效能感越低,人就越有可能维持健康危险行为,而不进行改变。

“撸串也不是那么不健康吧”——严重性、易感性

“撸个串也没那么不健康吧”,对健康危险行为后果严重性的认知,也会影响人改变健康危险行为的概率。

再举个例子,云南的菌子很好吃,但是有的菌子有毒。有的人冒着“眼前出现跳舞小人人”的险也要吃,而且吃得津津有味。这是因为,大部分菌子的毒性并不高,网上甚至有人“专门为了看小人人跳舞而吃菌子”,就是虽然乱吃是有害健康的,但人们觉得这一威胁并不严重,就算中毒也没什么。

“就算不健康,也不至于轮到我生病吧”对健康危险行为后果的易感性,即人们对于自己由于这一行为导致疾病的可能性的主观判断,还有对疾病复发可能性的判断。有的人会觉得即便吃了很多肉肉,自己的消化能力也相当棒的,不会肥胖;或者即便吃到了不合格的烧烤,自己的肠胃也足够强大,不至于生病。

越觉得严重性和易感性低,人们就会越抱着“一时爽”的健康危险行为不撒手了。

“不吃烧烤?太难了!”——反应代价

“不让我吃烧烤我就浑身难受!”边深夜撸串边放毒的人们可能会这样发朋友圈。

反应代价就是指放弃健康危险行为(深夜撸串)、进而做出健康行为(健康饮食)所需要克服的困难,比如深夜饿到睡不着时,家里做饭太耗时,想吃健康食品吧又贵又远,只有烧烤出门就能吃到,那想要放弃撸串的代价可有点高。

反应代价越高,人们就越不会改变健康危险行为……因为觉得不划算呀!

总而言之,当人们觉得健康危险行为能带来不少内外部奖励,反应代价又特别高,同时不良后果的严重性和易感性、自己行为转变的反应有效性和自我效能感都比较低时,一琢磨,威胁不大,反应有点难,那还是接着撸串吧!

除了深夜撸串,其他健康危险行为很难改变,也是同理。

那……如果想改变呢?

也不是没办法!这些因素其实都是人自己评价的,且不同人的评价可能不同,比如有的人就会觉得吃烧烤带来的内外部奖励特别大,而有的人就觉得不过如此。通过改变想法,就能促使人们改变行为了。

一方面,可以降低对健康危险行为带来的内外部奖励、改变它所需反应代价的评价,让深夜撸串这件事变得不那么诱人。想一想:油脂其实也没那么让人满足,吃多了还腻;烧烤摊上的社交也不是很愉快,不去也罢。这么想的人,就更容易拒绝撸串邀约了。相比之下,自己烫个青菜煮个面也不需要花多少时间精力,点个轻食外卖也很省事。

另一方面,提高对严重性、易感性和自己反应有效性的评价,提升自我效能感。不管是肥胖、掉发、肠胃病,都是会影响生活和自我形象的!多吃一次,就把风险提高了好几个台阶。要坚信“少吃一顿烧烤就少长二两肥肉”,坚信自己是可以拒绝诱惑的,然后……就真的能抵制了。

另外,秋天到啦,气候越来越宜人了,相信看完了保护动机理论的你,一定知道该怎么说服自己去运动了!


【责任编辑:祁飞】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