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红通人员逃脱双规外逃17年 曾用假名12次往返中国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据指控,在1995年到1998年期间,刘梦平利用担任某国企在香港全资子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通过给其他公司提供借款的便利,伙同单位同事收取好处费.

2000年接受纪委调查期间,其逃脱双规前往新加坡,并于2005年变更国籍,以刘思佳的名字12次往来国内与新加坡.

2017年,被列上红色通缉令的刘梦平被海关扣押,继而归案.

1.jpg

4月3日上午,外逃17年的会计刘梦平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大部分属实,有的地方记不清了

4月3日上午,刘梦平出现在法庭上,头发花白,面容憔悴.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刘梦平称大部分属实,但因为时间太长,有的地方记不清了,有的需要更正.

据悉,刘梦平1984年1月通过招工进入中水电工作,1993年11月被公司外派到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港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要负责公司的账务往来.

港源公司和润超公司的借款就是刘梦平从中牵线搭桥的.刘梦平交代,1995年时,润超的董事罗某通过第三人联系上她,说有项目想和港源公司合作,具体形式是融资.刘梦平告诉公司的总经理王斌、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付达铣(均已获刑)后,二人决定和润超接触一下.

很快,港源分两次借给润超5000万港币,作为回报,润超国际罗某则承诺12%的利息.而这12%的利息则被王斌、付达铣和刘梦平三人作为好处费私分,刘梦平自称分得188.3万元.

而罗某在案的证言显示,润超借款后,刘梦平三人曾找到他提出港源公司在港的宿舍需要修缮,罗很快领会意思,这才提出用借款总额的12%作为利息给刘等人.

案发后,为规避调查,罗某还曾找刘梦平等人象征性地补过借条.他后来不承认那些钱是好处费了,让我们写借条,但我认为这些钱就是好处费,钱也没还过.刘梦平当庭说.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牵线前夫公司拿好处费

除了出借公款拿好处费外,刘梦平还曾帮前夫的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南油新华公司代开信用证,并按1%的比例从中收取好处.

刘当庭表示,自己当时并不清楚两个领导是谁和南油公司联系的,我作为一个会计,他们具体操作后我才知道这个事,我问他们是不是收手续费了,他们看我知道了,就跟我说还有另外1%是给个人的,并答应分给我一份.刘梦平称,当时代开信用证是香港的一个会计操作的,她并未经手,所以不太清楚具体代开了多少信用证.

但王斌、付达铣以及南油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证言则均显示,这个业务是由刘梦平同其前夫、时任南油公司负责人卢某从中接触并操作的.至1997年卢某意外溺水死亡后,刘梦平还曾多次前往南油公司找其他负责人催款、追索好处费.

2.jpg

4月3日上午,外逃17年的会计刘梦平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我以为钱都还了就没事了

2000年案发后,润超公司的借款以及南油公司方面还有部分欠款没有还上,为了补上公司账面上的漏洞,刘梦平将所得大部分赃款退还港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及中共中央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检方指控,刘梦平于2000年5月27日在中共中央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对其双规审查期间脱逃.刘梦平说,自己被调查期间将好处费退还后,认为自己既不是党员,也没有任何职务,应该不符合双规的规定,然而等了20多天看工作人员还没有要放自己走的意思,自己心虚了,便趁工作人员不备从酒店逃脱.

随后她去自己婆婆家取了因私护照并打车取了深圳,我本来想在深圳安顿一段时间,再找个工作,后来还是觉得不踏实,就从深圳去了香港,又从香港去新加坡找我丈夫了.刘梦平潜逃期间,于2005年前往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取消了中国国籍,加入了新加坡籍并改名刘思佳.这之后刘梦平持新加坡护照共计往返中国12次.一直也没人找我,我以为当年钱都还了就没事了,没想到这么严重,我还被列为追逃人员.而让刘梦平暴露身份的则是一张国内的二代身份证.刘梦平说自己在新加坡期间,2005年其母亲代其更换了二代身份证,虽然持有国内的二代身份证,但刘梦平十几年间一直没有使用过,直到2017年6月2日回国后,6月5日刘梦平鬼使神差拿着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去家门口的工商银行办了银行卡开户的手续.这也让公安机关锁定了刘梦平,并在其2017年6月29日再次入境时将其抓获.

法庭上,法官问及其为什么要拿着身份证去银行开户,刘梦平说自己就想看看这个身份证还有没有用,要是不能用了,说明我的国籍确实注销了,我应该就没事了,网上的通缉就不用怕了.检方指控

伙同同事受贿分赃

检方指控的刘梦平受受贿共两起.

1995年至1998年间,刘梦平利用担任会计的职务便利,伙同该公司总经理王斌、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付达铣(均另案处理),为润超国际有限公司向其所在公司借款5000万港币及延缓还款时间提供帮助.为此,3人先后三次收受润超的董事罗某给予的5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537.406万元),其中刘分得约合213.093万元人民币的好处.

另一起是在1996年至1998年间,上述三人又为港源公司替珠海经济特区南油新华公司先后代开多笔信用证提供帮助,先后四次收受其公司总经理陈某、负责人卢某给予的37.5万港币及3.21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66.839万元),其中刘总计分得折合人民币23.18万元.

案发前后,刘梦平将所得大部分赃款退还港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及中共中央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逃亡17年天网行动被抓

据悉,刘梦平外逃17年,立案机关对其追逃17年,一直密切关注着刘梦平的藏匿地点及行踪.

2015年4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通过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2017年8月,北京市纪委通报称,天网行动启动.北京市追逃办坚决贯彻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工作方针,加大对刘梦平的追逃力度.案件调查工作中,线索一度中断,负责追逃的同志持续组织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抓住有效线索和时机,迅速行动,啃下了这块硬骨头.

据悉,当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该案的调查人员出现在刘梦平的面前时,她惊呆了.她自认为变换了身份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她怎么也没想到长达17年的精心伪装还是逃不过猎人的双眼.

当立案机关宣布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时,刘梦平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后悔外逃,后悔没主动回国自首.

同伙获刑

总会计师总经理分别被判无期死缓

判决书显示,付达铣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港币670万元、美元321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746.42万元).付达铣实际收受贿赂款港币253.8万元、美元107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81.65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付达铣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据悉,刘梦平的另一同伙,也是当时任港源公司总经理的王斌,在向润超公司有偿提供帮助后,实得港币123.4万元(折合人民币132.65万元).

法院认为,其中,王斌未对润超公司的资信进行必要调查,亦未要求借款方提供必要的经济担保,对润超公司逾期未归还借款不及时主张索要权利,致使港源公司借出款本、息港币5980.2万元未能收回.

一审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王斌上诉,被终审法院驳回,案件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李文文】

裁量权“升格”立规:市场监管处罚告别“凭感觉”时代

备受关注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于2026年11月4日正式出台。这部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9号发布的部门规章,将沿用多年的裁量规则从规范性文件一举“升格”为部门规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过罚相当”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双重目标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此告别“凭感觉”时代,进入标准化、刚性化的新阶段。从“指导意见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