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停工五年:缅甸密松水电站不该让中缅两败俱伤

密松水电站是中缅两国政府签署的伊洛瓦底江上游水电开发项目中最大的一座电站。2009年3月,中缅两国政府签署《关于合作开发缅甸水电资源的框架协议》。 密松水电站装机容量600万千瓦,总投资36亿美元,2009年12月率先动工,计划2017年首台机组发电。然而,2011年9月30日,缅甸总统吴登盛突然以“人民意愿”为由,宣布在其任期内暂时搁置密松水电项目。

由于项目暂停,中缅双方都受到了巨大的损失。主要投资方中电投首当其冲,70亿元人民币前期投资自不待言,这些资金的财务付息和人员维护费还以每年3亿元的速度递增。同时,公司面临供应商、施工单位等有关合同方巨额违约索赔。

密松水电站工地

密松水电站工地

人民日报记者探访停工后的缅甸密松水电站:中缅两败俱伤

密松水电站示意图

密松水电站是中缅两国政府签署的伊洛瓦底江(简称伊江)上游水电开发项目中最大的一座电站。根据规划,伊江上游将建设7座流域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2000万千瓦,其中密松水电站装机容量600万千瓦。

“该项目是缅甸政府主动邀请中国企业参与开发,并由中缅两国政府签署的合作项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简称中电投)伊江上游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密松管理部主任程中华告诉《人民日报》记者,2006年10月,缅甸政府在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向中电投发出邀请;2009年3月,中缅两国政府签署《关于合作开发缅甸水电资源的框架协议》。此后,中电投伊江上游水电开发全面推进。

然而,2011年9月30日,缅甸总统吴登盛突然致函缅甸下议院,以“缅甸政府是民选政府,必须尊重人民意愿”为由,宣布在其任期内暂时搁置密松水电项目。近日,记者走进了停工后寂静的密松水电站。

人民日报记者探访停工后的缅甸密松水电站:中缅两败俱伤

密松水电站位置

仅设备停放导致中方损失每月就高达上千万元人民币

从缅甸克钦邦首府密支那向北行驶约38千米,就是密松水电站项目部。项目部门口尽管有数名保安把守,但大门周围已经长满荒草。进入施工区域后,经常能够看到修了一半的道路,还有很多刚刚打了地基或建了一半的房屋。由于无人看管,杂草从水泥地面的裂缝中钻出来,有的已经有一人多高。

在中电投负责修建的跨伊江大桥前,记者看到这座仅仅完工了一半的桥体静静地矗立在江面上。青绿色的江水从几个巨大的混凝土桥墩旁绕过,桥墩上暴露出已经锈迹斑斑的钢筋和横梁。按照中国公司的计划,水电站修建过程中,中电投将负责为伊江两岸修建共计约800千米的公路,极大方便两岸人民的出行和交通。然而在密松水电站被叫停后,伊江两岸的公路施工也陷入停顿。

谈起因停工给中国公司造成的损失,程中华表示,项目每年的贷款利息就达3亿元人民币。施工开始后,公司从中国向工地运送了价值7亿元人民币的大型施工设备,2011年9月停工后,这些设备就停放在工地。对于这些大型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租赁费用,公司每月都要损失上千万元人民币。通过与缅甸政府和地方武装一年半的协调,并修复了被炸毁的桥梁,这些设备终于在2013年3月底全部运回国。

人民日报记者探访停工后的缅甸密松水电站:中缅两败俱伤

密松水电站区域

当地失去数万就业岗位

位于密松水电站工程项目部旁边的移民新村,这个建设在伊江右岸的移民新村是昂敏达村,共有325户,而伊江左岸还有约85户移民被安置在玛丽洋村。据程中华介绍,这400多户约2000多人的移民主要是密松坝区范围内的村民,需要先行安置。

移民新村早在2010年就已经建成,整个移民新村多数是两层框架结构的高脚木屋,每户都有独立的院落,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民,在木屋的基础上修建了水泥墙体,在院子周围种上经济树木、果树和花草。移民新村开通了宽阔的水泥公路、自来水,24小时免费供电。

新村的学校和医院,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条件在缅甸国内都属一流。学校不仅接纳移民村的学生入学,附近许多村庄的学生也来这里上学。该校老师多常达说:“密松历史上只出了3名大学生,建起昂敏达村学校以后,每年都有学生考上大学,今年就考上了5位。”

昂敏达村克钦基督教浸信会牧师拉瑞说,一些村民原先在山上种植果树或旱稻,搬进新村后缅甸政府分给他们的土地距离很远,土地质量不好,工程停工后,不少村民偷偷返回库区,继续种植果树和旱稻,或者到伊江周边河流从事淘金等活动。

程中华说,因项目搁置导致很多人失业,移民生计出现问题,公司在自身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依然坚持每月为移民发放大米,共计已经发放1000多吨,受到村民们的欢迎。如果密松项目在建的话,高峰期直接就业岗位就有几万个,服务业等间接就业岗位数更是无法估量,公司要求尽可能地使用本地员工。

“以前,工地附近店铺林立,商业、餐饮业十分繁荣。然而密松工程暂停后,不仅附近的店铺生意惨淡,原先在项目上工作的村民也失业了”,在工地附近开店的敏塔说,“村民其实并不反对建设水电站,大家更关心的是生计和安全,建设一个安全的、能让我们用上电的,还能带动就业的水电站,我们当然欢迎。”

人民日报记者探访停工后的缅甸密松水电站:中缅两败俱伤

密松水电站工地

条件许可将百分百向缅供电,这难道是掠夺缅甸资源?

在一些非政府组织反对密松水电站建设的理由中,将90%电力销往中国的条款在缅甸民众心中激起了民族主义情绪,也迎合了西方“中国掠夺缅甸资源”的指责。事实上,公司在考察密松水电站项目可行性时,最担心的就是电力销售的问题,如果无法解决电力销售,工程就不具备经济可行性,那么投资也就不成立。

密松水电站建设是缅甸早在1952年就提出的规划,但由于技术、资金和市场问题无法实施,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包括日本关西公司等多家企业曾先后到密松进行考察,其中日本公司还在2002年向缅甸政府第一电力部提交了密松初步开发规划。

尽管缅甸是一个缺电的国家,但缅甸国内目前对电力的消耗仍然刚刚起步。根据测算,密松电站装机容量600万千瓦,年发电量是缅甸2011年全国全年用电量的3倍,缅甸国内市场无法全部消化。根据中方与缅甸政府签署的协议,缅甸政府获得密松水电站10%的免费电量,同时会优先向缅甸供电,等待缅甸市场需求增加,未来密松水电站100%向缅甸输电都有可能。但是,一些非政府组织并不了解这一情况,大肆渲染“中国掠夺缅甸资源”,煽动舆论。

人民日报记者探访停工后的缅甸密松水电站:中缅两败俱伤

缅甸部分反对中国承建密松水电站的民众

中方全面、客观、真实地介绍开发情况

目前,缅甸政府对于密松水电站项目讳莫如深,政府官员在公开场合基本上不愿提及。克钦邦电力与工业部部长吴赛孟瑞的办公桌旁悬挂着一张克钦邦水电规划图,在向记者介绍克钦邦水力资源时,吴赛孟瑞特意在地图上一个个指出伊江上游规划建设的7个梯级电站。

吴赛孟瑞强调,水电和其他电力相比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不仅价格低廉,而且是目前全世界公认的清洁能源,克钦邦有着缅甸最丰富的水电资源,但目前的利用率仅为2.2%,加之克钦邦高压输电网络的缺乏,电力向外输送也是一个大问题。”吴赛孟瑞表示,缅甸欢迎国外投资,但认为需要等到缅甸实现和平后,外国投资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中电投一直没有放弃重启密松工程的努力。不久前,中电投邀请克钦邦议会副议长吴塞敏觉率21名克钦邦议员及媒体代表,到密松水电站项目现场视察,还邀请缅甸多家媒体以及亚洲新闻频道、英国广播公司等国际媒体到工程现场采访。中电投还出版了中、缅、英3种语言版本的《伊江水电开发问答》一书,让公众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伊江水电开发的情况。

缅甸国内分析人士普遍认为,2015年缅甸大选后的新政府能否重启密松水电站项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如何说服缅甸政府和当地政治势力,接受密松水电站项目这一对中缅两国互惠互利的工程。


【责任编辑:张慈】

裁量权“升格”立规:市场监管处罚告别“凭感觉”时代

备受关注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于2026年11月4日正式出台。这部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9号发布的部门规章,将沿用多年的裁量规则从规范性文件一举“升格”为部门规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过罚相当”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双重目标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此告别“凭感觉”时代,进入标准化、刚性化的新阶段。从“指导意见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