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最高法发布反垄断五大标杆案例!剑指行政垄断、原料药垄断、车企横向协议




中经联播9月10日北京讯(张佳乐 李小飞)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固定商品价格、行业协会组织垄断等核心问题,覆盖交通、建材、原料药、化工等民生领域。这是最高法首次集中发布反垄断司法审查成果,释放出强化市场公平竞争、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强烈信号。


民生领域成监管重点:共享电单车、原料药、水泥案直指百姓痛点
本次发布的案例中,“共享电单车”滥用行政权力案引发广泛关注。杭州青某公司诉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案中,法院二审认定地方政府违法设定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构成行政垄断,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此案系最高法首例认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的案件,明确行政机关不得以特许经营名义限制市场准入。

民生领域垄断行为成为打击重点。在“原料药樟脑横向垄断协议”案中,某省13家水泥企业通过行业协会组织联合涨价,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后,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处罚决定,明确行业协会不得组织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

裁判规则精细化:横向垄断协议认定标准首次明确
此次发布的案例进一步细化了反垄断司法规则。在“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受害人损失推定与计算规则,减轻原告举证负担。该案中,某混凝土企业因实施垄断协议被判赔偿建筑公司损失46.7万元,法院通过商砼单价差额直接推定损失,避免原告陷入复杂的因果关系举证。

“甲醛销售市场”横向垄断协议案则首次明确了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司法认定标准。法院指出,经营者通过会面、微信、电话等协调价格,并通过“竞业条款”分割市场,即使未签订书面协议,仍可认定为垄断行为。

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反垄断“双轨制”协同发力
本次发布的案例中,两起涉及对行政执法决定的司法审查。“水泥协会横向垄断协议”案和“原料药樟脑横向垄断协议”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处罚决定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复议决定进行全面审查,最终维持行政处罚,彰显司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支持作用。

“这体现了反垄断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分析称,“通过司法裁判明确垄断行为认定标准,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可复制的规则指引,有助于形成监管合力。”

典型案例速览
“共享电单车”滥用行政权力案:
杭州青某公司诉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案,最高法二审认定地方政府违法设定特许经营权,构成行政垄断。此案推动全国共享电单车市场准入放开,相关城市已取消特许经营限制。
“水泥协会”横向垄断协议案:
某省水泥协会组织13家企业联合涨价,被省市场监管局罚款50万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明确行业协会不得组织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划定行业协会行为边界。
“原料药樟脑”横向垄断协议案:
三家原料药企业通过固定价格、分割市场实施垄断,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处罚决定,明确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认定标准,推动降低下游药企成本。
“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
某混凝土企业通过横向垄断协议抬高价格,被判赔偿建筑企业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横向垄断协议中受害人损失推定与计算规则,减轻原告举证负担。
“甲醛销售市场”横向垄断协议案:
两家甲醛销售企业通过“竞业条款”分割市场,被认定达成横向垄断协议。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此类行为反竞争效果,强化市场公平竞争导向。
专家解读:司法裁判引领反垄断规则精细化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戴龙指出,此次发布的案例具有三大突破:

民生导向:案例直指百姓出行、用药、住房成本,通过司法裁判降低民生领域消费成本;
规则细化:明确行业协会组织垄断、横向垄断协议损失计算等疑难问题裁判标准;
协同治理:通过司法审查强化反垄断行政执法权威,形成“司法+行政”双轨治理格局。
数据速览

本次发布案例数量:5件
涉及行业:交通、建材、原料药、化工
核心法律问题:行政垄断、横向价格垄断、行业协会组织垄断
典型案例赔偿金额:最高46.7万元(混凝土企业案)

背景链接
2025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年办结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1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643件,对奔驰等5家车企开展提醒敦促。此次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彰显了司法与行政协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决心。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同步发布《反垄断司法解释(2025版)》,明确横向垄断协议“直接推定违法”原则,并细化纵向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为反垄断司法实践提供更精准的指引。

【责任编辑:崔岳莺】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上半年纠违2863件!司法部发布典型案例剑指政府失信 为企业“撑腰”

6件案例聚焦招投标资格认定、企业产权保护、招商引资奖励兑付等企业反映集中的痛点问题,行政复议机关以有力纠治向行政机关违法不当行为“亮剑”,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数据显示,2026年1至6月,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职

狙击“时间差”内幕交易 两高修改司法解释织密资本市场法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13号)。修改决定已分别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1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此次修改距2012年《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

1.3万陪审员参审78.97万案 辽宁以司法民主实践赋能平安法治建设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日前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精神及辽宁省委部署要求,系统梳理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地实施以来的实践成效,研判当前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核心任务,以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注入坚实的司法民主动能。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了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艺对全省人

当"0添加"只是个商标:商标法大修剑指套路,违法最高罚五倍

127万件"心机商标"被驳回之后,修法草案再祭重典:最高罚经营额五倍,任何个人均可举报.2026年6月22日,北京。"千禾0"不是零添加,"手打"面没人真正用手打过,"0糖"饮料照样升血糖——当这些让消费者频频踩坑的文字不过是一个注册商标,而非产品承诺时,法律终于要动手了。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披露,商标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6月23日开幕的十四

23条硬核措施直击沉疴 湖南靶向破题重塑营商环境新格局

将"以问题为靶心"直接写入标题,剑指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八类突出问题,推出23条硬核举措,以可量化、可考核、可追溯的制度设计,向全省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发起集中攻坚。精准聚焦:八大领域,靶向施策与以往温和表述不同,此次湖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