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

无人机经营性飞行征意见:主体为企业 法人需中国籍

timg (7).jpg

中国民航局将对民用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进行规范。

8月9日,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称,为了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无人机产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参照《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及无人机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办法》规定,取得无人机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二)企业应拥有不少于两架无人机,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 (三)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 (四)投保无人机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办法》明确,本办法适用的无人机类别为: 视距内运行的非植保类无人机,空机重量从0到15千克,起飞全重从0到25千克; 超视距运行的非植保类无人机,空机重量从0到4千克,起飞全重从0到7千克。植保类无人机无重量限制。对于串、并列运行或者编队运行的无人机,按照无人机总重量计算。对于其他类别的无人机暂不允许开展经营性飞行活动,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批准的试点项目除外。

《办法》还规定,许可证持有人应在飞行活动结束后72小时内,通过系统报送相关作业信息。

中国民航局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写说明中称,近年来,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在个人消费、农林植保、 地理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影视航拍等领域应用广泛。旺盛的市场需求催生了一批无人机运营企业,无人机作业对部分传统通用航空作业领域的替代作用非常明显。但与此同时,很多无人机运营商反映其在运行过程中遇到无法取证的问题。鉴于此,无人机运营企业建议民航行业管理部门尽早出台无人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早日解决其被动“黑飞”的问题。

据了解,近日,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已将《办法》下发至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请各管理局和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研提意见。并要求于8月20日下班前提出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 机”)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无人机产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参照《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 定》及无人机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 区除外)使用无人机开展航空喷洒(撒)、航空摄影、空中 拍照、表演飞行等作业类和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类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的无人机类别为: 视距内运行的非植保类无人机,空机重量从0到15千克,起飞全重从0到25千克; 超视距运行的非植保类无人机,空机重量从0到4千克,起飞全重从0到7千克。

植保类无人机无重量限制。

对于串、并列运行或者编队运行的无人机,按照无人机总重量计算。

对于其他类别的无人机暂不允许开展经营性飞行活动,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批准的试点项目除外。

第四条 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当取得经营许可。未按本办法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不得使用无人机开展经营性飞行活动。

第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委托行业协会实施对无人机经 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许可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 取得无人机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二)企业应拥有不少于两架无人机,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 (三)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四)投保无人机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无人机经营许可申请:

(一)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被驳回,一年内再次申请的;

(二)申请人被撤销经营许可证后,三年内再次申请的;

(三)被列入行业安全管理失信“黑名单”的企业;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通过“无人机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 站”(https://uas.ga.caac.gov.cn)在线申请无人机经营 许可,申请人须在线填报以下信息,并确保申请材料及信息 真实、合法、有效:

(一) 企业法人基本信息;

(二) 无人机实名登记号; (三)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机构认证编号(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

(四)地面第三人责任险保单信息;

(五)企业拟开展的无人机经营项目。

第九条 行业协会应当自申请人在线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可在线获取电子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原因。

第十条 民用无人机经营许可证所载事项需变更的,许可证持有人应当通过系统提出变更申请。

第十一条 行业协会应当自申请人在线成功提交变更申 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申请人可在线获取变更后的电子经营许可证,不予变更的,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原因。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许可证持有人开展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当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无人机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守空中运 行秩序,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许可证持有人应确保持续符合经营许可条件。

第十四条 许可证持有人开展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 许可证持有人应在许可证列明的经营范围内 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许可证持有人应在飞行活动结束后72小时 内,通过系统报送相关作业信息。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业协会依法撤销企业 经营许可:

(一)向不具备申请资格的申请人颁发许可证的;

(二)依法可以撤销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许可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一)法定代表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或因破产、解散等原因被终止法人资格的;

(二)经营许可证依法被撤销的;

(三)经营许可证持有人自行申请注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无人机经营许可证不得涂改、出借、买卖或转让。

第二十条 无人机经营许可证长期有效。

术语解释:

航空喷洒(撒) 以无人机作为搭载工具,使用专业设 备将液体或固体干物料按特定技术要求从空中向地面目标 喷雾或撒播的飞行活动。

航空摄影 以无人机作为搭载工具,使用专业设备获取地球地表反射、辐射以及散射电磁波信息的飞行活动。

空中拍照 以无人机作为搭载工具,使用专业设备获取空中影像资料的飞行活动。

表演飞行 以展示无人机性能、飞行技艺,普及航空知识和满足观众观赏为目的开展的无人机飞行活动。

驾驶员培训训练机构通过培训驾驶技术及运行要求, 以培养符合资质要求的无人机驾驶员为目的而开展的无人机飞行训练活动。

无人机管理的有关规定: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AP-45-AA-2017-03)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MD-TM-2016-004)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6-20R1)

轻小型无人机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AC-91-FS-2015-31)

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ALD2009022)


【责任编辑:雨蝶】

300亿斤粮仓、503个绿色认证,齐齐哈尔黑土优品亮相中国绿博会

深秋时节,仓廪盈实,黑土流金。乘着丰收的喜讯,一份来自松嫩平原的“绿色答卷”跨越千里、如约而至。10月30日,第二十四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在北京市全国农业展览馆启幕之际,“生态鹤城·绿色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市绿色食品专场推介会同步精彩亮相,将“绿色食品之都”的产业底气与鹤城的丰收味道,鲜活地呈现在八方宾朋面前。本次专场推介会上,农业农村部相

存量提质 增量扩容 变量蓄能三大路径构建黑龙江“十五五”制造业产业新体系

立足“十五五”新起点,黑龙江省紧扣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坚持创新引领、结构优化,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10月3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开局起步‘十五五’——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黑龙江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发布会上,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春宇介绍可全省制造业通过做优传统存量、壮大新兴增量、培育未来变量三大路径,推动了

黑龙江新型工业化加速向中高端跨越

先进制造业集群成势,“大国重器”筑牢国家战略安全屏障,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成效、关键突破及未来规划。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跃华作主旨发布,介绍黑龙江工业高

两项空气质量指标创历史最佳 黑龙江“十五五”生态振兴锚定美丽中国先行区

优良天数比率94.8%,较全国平均值高8.2个百分点;PM2.5浓度20.2微克/立方米,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6年1至9月,黑龙江两项核心空气质量指标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佳。10月29日,在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开局起步‘十五五’——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黑龙江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上,黑龙江聚焦“奋力推进生态振兴 筑

四季度冲刺的不只是“进度条”:重大项目从工地奔向你家的电、路和算力

冲刺全年经济目标进入关键窗口期,重大项目的“进度条”正被密集刷新,但这一轮冲刺的底色与以往有所不同——它发生在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下降7.2%的背景下,发生在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4.2%的数据面前,也发生在信息传输业投资增长30.8%、航空运输业投资增长13.8%的结构性亮色之中。

5分钟空铁换乘、1小时完成换装:综合交通枢纽“十五五”规划落子“系统优化”

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交通枢纽发展“十五五”规划》近日对外公布,明确“十五五”时期综合交通枢纽发展进入“系统优化、集成融合、更新提质”的新阶段,到2030年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加快完善。与以往偏重设施增量不同,这一轮规划把“提质存量、做优增量”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用一系列可量化的换乘、换装指标

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十五五”:瞄准2030年“国际先进行列”,关键基础产品上“货架”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正式对外发布。与以往产业政策文件不同,这是我国产业基础领域首次以五年专项规划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标志着“产业基础再造”从工程层面的部署,上升为一张有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考核逻辑的系统性路线图。《规划》提出的目标直接锚定了一个更具雄心的位次:到2030年,产业基础能力总体进入国际先

AI不止是展品:第140届广交会,中国制造重写出海逻辑

10月的广州,广交会展馆服务机器人专区的入口处,上午九点半刚过,等候的队伍已经拐了两圈。参展商梁林超守着一台持续运转的设备,电池轮转不过来,部分客商等不及排队,当场掏钱买下样机。这一幕发生在第140届广交会第一期现场。走过70年的“中国第一展”,今年最拥挤的展位不再属于传统轻工消费品,而是属于搭载人工智能技术的新产品。AI产品在本届广交会上已经形成可量化的规模。

2026世界航海装备大会福州开幕:超800家企业携7000余件展品共绘“蓝色新图景”

16日上午,2026世界航海装备大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开幕。本届大会以“绿智共生 链动蓝海”为年度主题,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办,将持续至10月19日。作为大会核心配套活动,2026第四届福建国际海洋装备博览会同期举办,总展览面积达10万平方米,吸引超800家国内外企业参展,集中展出7000余件海洋装备及科创成果,规模与专业度均创历届新高。国际化跃升:主宾市首迎

“止血”“造血”双管齐下 鞍山市属国企前9个月减亏22.6%

鞍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属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强主业”新闻发布会。鞍山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26年9月末,鞍山市属国企实现减亏22.6%。国有企业是鞍山经济振兴发展的“压舱石”。2026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收官之年。鞍山市国资委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和鞍山市委、市政府工作部

从“收废品”到“掘金”:循环经济8万亿赛道加速升温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利润增速跃居全国工业第二,“新三样”固废回收成最热赛道。2026年上半年,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规上企业营收达5705亿元,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4.5%,达到127.4亿元,增速在全国41个工业大类中高居第二,远超计算机通信、有色金属冶炼等传统赚钱大户。再生资源行业

2026世界储能大会在宁德开幕 聚焦“十五五”储能产业市场化转型

10月14日至16日,2026世界储能大会在福建宁德举办。本届大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德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作为工信系统获批的世界级储能行业盛会,大会已在宁德连续举办三届,累计吸引50余个国家和地区近5000位代表参会,成为全球储能领域极具前瞻性、引领性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鞍钢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码头工作船泊位工程开工

钢铁码头添新翼,向海图强启新程!是鞍山钢铁认真落实鞍钢集团“双核”战略、完善临港物流体系、支撑鲅鱼圈基地长远发展、服务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辽宁省智造强省战略、助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有助于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上下游配套产业集聚

碳路先锋 贵州省市两级双碳服务体系加速成形

碳排放“一张图”呼之欲出,电力大数据变身“碳管家”,随着六盘水市双碳服务中心、黔西南州“双碳”服务中心相继揭牌,贵州按照“省统筹、市落地”部署,加快构建省市两级双碳服务体系,全省碳排放“一张图”建设迈出关键一步。破局:打通碳管理“数据孤岛”长期以来,碳排放“底数不清”是制约各地精细化管理的老大难问题。贵州化工、建材等重点控排企业开展碳盘查,往往需要分头对接

向北开放前沿的“制度答卷”- 绥芬河片区七年形成366项制度创新成果

中国(黑龙江)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成立七周年制度创新成果展巡礼。记者从活动上获悉,绥芬河片区获批七年来累计形成366项制度创新成果。进机关,凝聚全域发展共识。本次成果展推动自贸改革成果走出园区、走向大众、融入城市发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示片区

草原“种”Token,绿电造新城:乌兰察布17.2万P算力冲刺“Token之都”

从“中国薯都”到北方AI算力高地,一座草原城市的产业跃迁曾经的“中国马铃薯之都”,如今每秒钟在为中国AI产业“种”出亿万Token。深秋的乌兰察布,土豆收获的季节如约而至。但在集宁区圣家营村北的大片工地上,另一种“耕作”正在昼夜不息地进行。一排排数据中心机房的嗡鸣声,取代了昔日的风吹草低,成千上万张GPU在无声地吞吐着Token,把草原的风与光兑换成AI时代最紧俏的

唤醒沉睡资源 大连向存量空间要发展新动能

从停工超十年的“东北第一高楼”重启,到117个闲置楼宇项目集中招商,一场城市空间“再生行动”正在滨城纵深推进。这座原规划518米的“东北第一高楼”,主塔楼高度调整至249米后已于去年9月正式复工,总计容面积22万余平方米。与此同时,在甘井子区泡崖街道,被围挡封存十余年的欣乐公园地下空间改造项目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