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通讯员 谭美丰) 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为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切实提升群众生态法治意识,醴陵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城区一江两岸青云桥,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以“法景相融、景中有法”的形式,打造沉浸式法治宣传新场景。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等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深入阐释了法典中关于噪声污染、污水排放、固废处置、古树名木保护、绿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对家园的守护,引导群众自觉履行环保法律义务,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

“以前不知道噪音、光污染也有法律规定保护,今天听了讲解,学到了不少环保法律知识。”市民感慨道。本次宣传通过接地气的普法,把严肃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环保知识,让生态环境法典宣传真正走到街头、走进民心。
同时,针对群众现场提问的日常环保法律问题,干警们逐一进行细致解答并提供法律维权指导,引导大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生态环境合法权益,将生态法治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有效打通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多方协同、久久为功。下一步,醴陵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贯彻好生态环境法典,不断加强与其他机关协同配合,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醴陵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