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海南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英谎称印章丢失,将公司原有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共四枚公司印章公告作废,重新刻制印章,并向公安部门办理了印章备案登记,重新刻制印章备案编号为NO.460205000001-2160,四枚印章编号分别为46020500007986、46020500007987、46020500007988、46020500007989)。
经提出异议,三亚市公安局崖州分局已于2024年4月2日作出三公崖治撤备决字〔2024〕第1号《撤销印章备案登记决定书》,撤销上述印章备案登记,并限期交回或销毁。
基于上述,特此声明上述四枚印章作废,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袁某英及其他涉案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海南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