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金向友 林桂花 郭子文 通讯员 田成群)厦门市集美区气象台继续发布“台风预警Ⅲ级”,升级发布“暴雨预警Ⅲ级”。集美区城管执法局加强户外广告招牌安全管理,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守护群众“头顶”安全,全力以赴打好台风“防御战”。
周密部署 强化检查指导
为加强户外广告招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区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要求广告办加强督查指导,各执法中队迅速组织案例剖析,做到对辖区广告店招安全隐患,底数清楚、告知到位、执法到位。
7月24日,局四级调研员段晓锋带领广告办对设置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且存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进行实地安全检查和执法指导,共检查户外广告、招牌设施100余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中队跟进处置,并督促中队台风来临前夕要加强辖区巡查检查工作。
全面排查 消除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56人次,巡查户外广告招牌设施751块,发现存在安全隐患29块,已责令加固13块,拆除12块,跟进处置4块。
侨英中队积极响应、提前部署,做好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及防汛防台风工作。执法人员对主次干道大型广告及高立柱、落地广告、店招、灯箱、看板等广告设施及沿街建筑物的各类易坠物品进行排查,对存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修复、维护、加固或拆除,并依法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及时按要求整改。截至目前,共计开具执法文书5份。
▲机动中队督查IOI落地广告 侨英中队已及时整改
杏林中队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监管,压紧压实防风防汛责任,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招牌等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巡查户外广告招牌设施71块,排除安全隐患8处,其中责令加固1处,责令拆除7处。
▲杏林中队召开案例剖析会并开展广告店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注意事项
●台风期间,请停止一切户外广告安装、门头店招装修等作业;
●请不要在临时建筑(如围墙等)、大型广告牌、铁塔等附近避风避雨;
●台风期间往往会带来暴雨等天气,部分带电设施经雨水浸泡后,可能会发生漏电现象,请不要触碰各类带电的广告招牌类设施。
小城普法
《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设置人应当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日常检查,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整洁、完好;对脱落、破损、陈旧和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及时维护或者拆除。设置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户外广告设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期间,设置人应当及时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采取加固或者拆除、专人值班值守等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置人未对脱落、破损、陈旧和有危险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整修或者拆除的,由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整修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