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金向友 万相荣 通讯员 李文福)近日,陈某容收到了来自陈某堂的最后一笔50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款,对此陈某荣向福建宁德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尽心尽责调解该起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调解员陈祖洪表示感谢。
2023年6月22日8时许,陈某容驾驶宁德福安D3XXX号二轮电动自行车,从福安市赛岐高速口方向沿国道104线往赛岐镇狮子头村方向行驶,行经国道104线2146km+175m处路段左转弯掉头往赛岐高速口方向行驶时,与由陈某堂驾驶的从福安市赛岐镇狮子头村方向沿国道104线往赛岐高速口方向直行的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某容、陈某堂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经福安市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陈某容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陈某堂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2023年8月5日下午,当事人陈某容和陈某堂到交通事故联合调处中心调解。由于陈某堂患有情感障碍症,导致双方调解协商无法进行。此后因陈某堂病情发作情绪狂躁,被送去精神病人疗养院治疗,导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造成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陈祖洪不气馁不放弃,他多次牺牲节假日等休息时间,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终于联系到陈某堂母亲刘某英。2023年8月25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前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心平气和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因陈某堂的特殊原因及其母亲刘某英经济能力有限,无法当场支付全部赔偿金16000元。经过调解员协调,当日刘某英现场支付陈某容赔偿金5000元,剩余11000元赔偿款由刘某英回去筹款并分期支付。2023年9月18日下午赔偿陈某容3000元,2023年10月16日下午赔偿陈某容2000元。经调解员耐心劝导,陈某容因陈某堂特殊情况自愿减免赔偿款1000元。剩余的5000元赔偿款等陈某堂出院后一次性偿还结清。多元解处中心结清的方案,解答了当事人陈某容提出的疑问。
2024年3月6日,陈某堂出院后一次性偿还陈某容剩余的5000元赔偿款。双方就损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当日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诉前调解协议,当事人陈某容对调解员全力调处该起事故赔偿款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