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金薇)12月22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党的二十大制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了黑龙江省未来五年的前进目标和奋进方向。建设“六个龙江”是黑龙江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担当,更是黑龙江省省勇担时代重任,深入理解和贯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布局,聚焦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走好物质富足、精神富有、共同富裕、可持续发展、和平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的龙江实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黑龙江省委要求,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强化“一线”意识,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加力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人大贡献,制定《决定》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以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八个必须”为引领,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规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上来。
在提升地方立法质效方面,规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坚持和完善新时代地方立法“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新格局,以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赋能加快建设“六个龙江”。
在加强人大监督方面,规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聚焦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加大在营商环境、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公共卫生、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监督力度。
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规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适时出台高质量决议决定。
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方面,规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意识,拓展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建立代表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制度机制,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规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戮力建成“四个机关”,深入推进落实省委“四个体系”要求。
《决定》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决定》更好落地落实,常委会同步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作为《决定》的附件和配套措施,累计90项,已于21日下午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获得通过,形成了《决定》+《方案》的配套运行模式,增强了《决定》的可行性和实效性。方案紧扣“六个龙江”目标,立足人大职能定位,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特别是围绕许勤书记对人大工作提出的要求,如“打造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内容,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在“工作任务”部分,分别用“质量龙江”“创新龙江”“绿色龙江”“开放龙江”“幸福龙江”“勤廉龙江”6个板块,逐项对标省党代会报告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未来五年工作安排和2023年度“一要点三计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重大决策监督、加强重要问题研究,并要求有效运用“四个体系”精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