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张士龙)9月,是退役军人回到家乡报到的时间。辽宁台安县税务局从8月31日开始,就为全县即将退役的军人准备了“退役大餐”--退役军人税费政策。政策内容是针对退役军人这一群体,全面汇总税费优惠政策。
据介绍,今年年初以来,台安县税务局党委把服务退役军人群体作为税收服务工作的重点内容,用心用情真心实意服务退役军人群体,积极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今年5月开始,台安县税务局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接,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2个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156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退役军人信息共享,全面掌握全县退役军人总数,从业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开展税费服务工作。
台安县税务局专门成立了一个退役军人税收服务分队,便于与退役军人群体沟通,进一步做好服务,实现了“军对军、心连心”,有力促进了税收服务工作的开展。
台安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王磊介绍,为帮助退役士兵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我们全面梳理汇总税费优惠政策,整理汇编成书,发放给退役士兵。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辽宁省执行标准为14400元。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辽宁省执行标准为9000元。
为了进一步开展一系列退役军人回家关怀行动,台安税务局与县退役军人服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合,紧盯9月退役军人返乡的时间节点,通过座谈会为退役军人讲解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强化对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相关税费政策宣传,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享受定额扣减增值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每人9000元的优惠,促进退伍士兵尽快就业。
台安县税务局开展的一系列退役军人关爱行动,让退役军人感受到了家乡的温暖,感受党和政府及社会关爱,促进了退役军人群体更好更快融入社会,助力退役军人为台安发展经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