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张士龙)教师是乡村教育的灵魂,是办好乡村教育的关键,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进入新时代,鞍山市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的“礼遇优待”水平,破解乡村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开拓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地位有提高、待遇有保障、职业吸引力不断增强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之路,加快实现教育公平,让每一个乡村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据中共鞍山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鞍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咏梅介绍,乡村教师的工作环境相对艰苦,面临的学情相对复杂,工作压力也比较大。为此,鞍山市持续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以待遇保障为切入点,不断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切实提高乡村教师从教获得感、幸福感。基于乡村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的实际情况,鞍山教育局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对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3年以上、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参评职称时不作发表论文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乡村教师参评职称的倾斜政策,让教学实绩成为评价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标尺。全市已有5600余名乡村教师在职称倾斜政策中受益,被评聘为高级教师并落实待遇。
要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不仅要在教师的职业特点中体现,也要在教师的收入水平和保障中体现。2018年,鞍山市提高了班主任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2019年,实行了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年人均3600元,形成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2015年开始发放的乡镇工作补贴,自2020年提高到每月500元。同时,不断加大教师待遇保障的监督考核力度,保证教师待遇政策落实、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在乡村,“特岗教师”招聘是解决农村教师“招不来”“留不下”问题的有效措施。2012年以来,鞍山市通过农村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共招聘农村特岗教师1452人,缓解了农村地区教师短缺情况,优化了农村地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鞍山市在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中小学招聘教师中,采取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招聘。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招聘教师,还将根据需要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为乡村学校及时补充新教师打开更加便利的通道。
多年来,鞍山市以强化“集团化”办学为突破口,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名校+薄弱”“名校+新校”“一校+多校”集团化办学模式,采取联盟式、嵌入式、帮扶式等多种办学形式,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截至目前,鞍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共组建55个集团或联盟,参与学校418所(包含小规模学校),参与率100%,将73所优质学校资源以集团化办学形式覆盖到所有成员校,覆盖率达到100%,使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良好的教学环境,是乡村教师“留得下”的重要保障。为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十三五以来,鞍山市积极筹措资金5.34亿元,为农村教育发展进入快车道提供动力。839个项目的实施与见效,使鞍山市农村学校面貌发生了彻底改变,校舍、操场、实验设施、食堂、宿舍、卫生环境等硬件设施均得到了提高和改善。在此基础上,鞍山市还制定了农村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五年规划,确保到“十四五”末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再上新台阶。
当前,鞍山市教育局正不断探索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新途径,着力建设“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让乡村教师有更多归属感、获得感。在激励更多教师扎根乡村教育事业的同时,也推进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率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为鞍山市的教育振兴、经济发展培养了更多的高尖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