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张士龙 通讯员 郑茗文)11月24日,辽宁高院举行特约监督员聘任会议,60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受聘为辽宁高院特约监督员。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颁发聘书并讲话。省人大人选委主任委员赵建华、省政协委工委主任刘向阳到会指导并讲话。
据了解,特约监督员任期5年,由辽宁高院商请省人大、省政协推荐,经过综合研究后作出聘任决定。所聘人员覆盖全省14个地市,来自法律、教育、医疗卫生、科研、经济等各行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据介绍,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是辽宁法院在审执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接受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为规范特约监督员工作,辽宁高院出台《特约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对特约监督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履职保障等内容作出规定。
特约监督员工作职责包括,对全省法院及干警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宣传全省法院工作和成效等。具体可通过参加有关工作会议和活动,旁听案件庭审或听证,参与见证执行工作,反映或转递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了解所提意见、建议等事项的办理情况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
如何开展好监督履职工作?郑青提出三点希望:一要加强监督,发挥好监督作用。提出批评意见就是对辽宁法院的最大关心、最好支持。要树立发现问题就是能力、指出问题更显担当的监督履职理念,不仅要加强对司法审判业务的监督,也要善于指出司法政务、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要建言献策,发挥好智库作用。履职的过程既是有力监督,也是协商、协助。要充分发挥汇聚民意民智的作用,当好 “千里眼”“顺风耳”,及时向法院建言献策。深入法院开展调研指导,深度参与重大事项论证、重大案件公开听证等工作,积极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出谋划策、贡献智慧。
三要广泛宣传,发挥好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等优势,讲好法院故事,传递法治精神,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本质特征、显著优势的阐述,加强对能动司法理念和生动实践的宣传推介,共同营造坚持公正司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