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记者 王吉珍 通讯员牟 维春】 3月18日,在哈尔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及道外分局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层层抽丝剥茧,连续溯源追查26人,成功将在微信圈朋友内造谣、传谣的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徐某、李某、马某、吕某查获归案,及时查破了一起在微信朋友圈疯传的“道外港务局旁灯饰城着火”的造谣传谣案件。
3月15日下午,一段配有文字为“港务局旁新建灯饰城,刚刚”的大火视频在微信圈内被大量转发。经道外分局及时调查,该灯饰城并未出现火情,而此时微信朋友圈的转发量开始不断加大。道外分局黎华派出所民警按照分局指示,立即赶到谣言所指的商城现场拍摄了一切正常的视频,并发至微信朋友圈中辟谣,以正视听。
与此同时,道外分局按照市领导和市局指令,迅速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与市局网安支队联合彻查此案。通过侦查,民警首先查清了该谣言视频的真实背景系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某商厦去年发生火灾的视频。配有文字为“港务局旁新建灯饰城,刚刚”的大火视频最后一次的转发时间为15日14时40分许,转发人为刘某。专案组民警立即围绕此人开展工作,逐人向上查找传播源。3月16日,经过两天两夜的工作,专案组连续溯源26人,最终查清案件的基本情况是:
3月15日11时39分,王某在微信群“巴拉斯烧烤演艺红包群”(群成员123人)中发送了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的一处火灾视频,并发送语音“应该是港务局那块”。
11时40分,群成员、某公司员工马某收到该信息后,在其单位内部的微信群(群成员:125人)中转发了该视频。
该公司员工徐某看到视频后在群中发了内容为“道外港务局”的文字。
其他群成员问:“是吗?”
徐某回答:“应该是新建的灯饰城。”
该公司职员李某在群中看到上述视频和信息后,将视频和信息转发到另一微信群“(群成员:33人)。
群成员吕某又将视频发给了另外一个微信群(群成员:17人)的好友吴某,并通过语音发送“应该是港务局”。
吴某收到信息后,将视频配上文字“港务局旁新建灯饰城,刚刚”发送到朋友圈。随后的时间里,先后共有26人在各自的微信朋友圈和多个不同的微信群中转发。至此,该虚假信息开始在微信群中传播开来。
17日晚,违法行为人徐某、李某、吕某、马某即先后归案,至18日晚,最后一名违法行为人王某也被抓获。经审,王某、徐某对其编造虚假信息并利用微信传播,造成社会影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李某、吕某、马某均对其未经核实即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道外分局目前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徐某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7日,对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对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人吕某、马某处以行政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修正案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