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金向友 庄秋风 通讯员 李文福 陈芳)为筑牢林区生态安全屏障,为依法打击防范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连日来,福建福安市公安局积极构建“林长+警长”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效能。
该局首先从健全工作机制,拧紧责任链条。积极构建“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原则,各派出所在本级林长统一领导下,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森林警长制。目前,已在福安21个行政派出所挂“林长+警长”联络室牌子,全市设立森林警长91名(其中村级森林警长67名),森林警长均已上市、乡(镇、街道)林长公示牌。在“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基础上部署建立“联合办公、联合调度、联合指导、联合通报、联合考评”五个联动工作机制,通过部门间的联勤联动和共建共享,对全市森林资源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及时发现查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排查涉林矛盾纠纷和涉林隐患,及时应对处置涉林突发事件,提高林区见警率和实战能力,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其次,强化破案攻坚,维护林区安全。森林警长积极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及时查处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重大涉林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联合责任区民警开展涉林资源案件查处,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林地,盗、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猎捕、交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工作合力,实现协作化办案,高效率执法,着力提升整体打击质效,切实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推动“平安林区”创建。
此外,强化巡查巡护,织密防护网。森林警长主动加强与同级林长的沟通交流,结合“四级巡防”机制,强化林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构建严密的巡逻防控网络。民警与林业工作人员等组成巡护力量,深入林区重点区域、重点地点进行摸排,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巡逻防护工作,全面排查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线索,防范化解森林资源各类风险隐患,维护好本辖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感。
与此同时,强化宣传引导、消除安全隐患。为切实保护林区生态资源安全,使森林警长制和护林宣传进村入户,营造浓厚氛围,结合“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森林警长联合林业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村户、社区、学校宣传,在宣传过程中,森林警长通过“以案释法”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宣传,并面向群众普及森林防火及保护野生动植物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将安全问题遏制在源头,为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