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金薇)9月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黑龙江省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创新龙江意见》)以及《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以下简称《创新发展60条》)介绍有关情况。会上,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长陈苏介绍了黑龙江立足自身优势潜力,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的相关举措。
新闻发布会现场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长陈苏
陈苏表示,近年来,黑龙江省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基础研究十年规划〉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对加强基础研究进行了系统部署。此次出台《创新发展60条》,充分考虑激发黑龙江省高校院所基础研究方面的优势,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强化原创性研究。《创新发展60条》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一是提高资金强度,持续扩大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规模,黑龙江省财政投入逐渐增加,今年增加到8000万元,2024年预计增加20%。此外,在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第二轮合作协议中,黑龙江省和国家基金委出资额提高25%,形成每年1亿元、五年5亿元的联合基金规模。二是扩大支持范围,突出体现在创新平台方面,如对新获批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市按1:1比例最高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对已建成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根据科研支撑能力、开放共享、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等情况给予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资助。对新获批的国家实验室基地,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资助。对黑龙江省牵头建设重组后纳入新序列、首次绩效评价优秀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资助。对黑龙江省参与建设省外新获批或重组后纳入新序列、首次绩效评价优秀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参建单位一次性500万元资助。三是创新支持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基础研究,首次明确支持市(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自然人与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建立专项联合基金,对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联合资助可给予基金冠名权。提出设立战略研究专项,面向与科技创新相关的重要领域和前瞻性问题,持续支持一批成熟稳定、具有专业特色的团队开展战略研究。
陈苏表示,通过实施以上创新政策,将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鼓励黑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人员潜心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努力取得更多重大原创性成果,提升创新源头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