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至7月31日黄河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段将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捕捞作业或者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所有捕捞作业的人员,网具都要撤出作业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产管理站早动手、早安排、做好禁渔期、禁渔区工作。
一是渔政人员深入基层,面向渔区渔民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渔民的法律意识。二是与公安等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共同重点打击沿黄河两岸电鱼、毒鱼、炸鱼及其他私捞滥捕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三是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查在禁渔期、禁渔区内捕捞、运输、销售野生鱼类,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四是渔政人员深入黄河渔区、湖泊水域,检查“地笼”、“滚勾、”“绝户网”等禁用渔具和电、毒、炸鱼的工具,一旦发现当场没收并给予处罚。五是加强对水产品市场的流通管理,把好水产品的外销关和进入关,确保水产品市场有序运行。